中华民族历来尊崇敬老,此传统美德备受赞誉。在当今法治环境下,法院在坚持公正司法的同时,如何传承和弘扬敬老精神,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近期,东山区法院成功调解的一起案件,凸显了法院在敬老助老领域的积极举措。

老年员工工资遭拖欠

许某,一位65岁高龄的老人,在2014至2015年间曾在某建筑单位担任机修班长。双方当时商定采用年薪制支付工资,并口头承诺每年额外发放10000元奖金。然而,许某离职后,对方尚欠其4000元奖金未支付。尽管许某多次追讨,被告却始终拒绝履行承诺。这一情况导致许某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无奈之下,他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这段艰难的维权历程中,本应享受晚年的许某不得不为了争取应得的报酬而四处奔波。

许多老年人在遭遇此类情境时常常感到迷茫无措。许某遭遇的困境在于证据仅为口头协议,这使得其维权之路更加艰辛。这种现象暴露出某些用人单位诚信缺失的问题,他们往往忽视了对老一辈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保护。

65 岁老人索要工资无果,法院出手了!你还敢拖欠老人工资吗?  第1张

法官细致入微做工作

王书婷法官接手案件后,全面考量了诸多因素。原告年龄较大,工资款争议时间较长,且证据仅限于口头约定,不够充分。若直接开庭审理,矛盾可能难以得到妥善解决。为了实现“案结事了”的目标,王书婷法官采用了创新的“背靠背调解+面对面座谈”方式。她主动与被告单位进行多次沟通,推动双方调解。这种细致入微的调解方法,通过多次调解工作的体现,展现了法官的责任感。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王书婷遇到了不少挑战。她必须首先平息年迈的许某的焦虑情绪,同时,还需努力促使被告履行支付工资的职责。凭借其深厚的司法经验和细致入微的工作态度,王书婷法官推动双方朝着和解的方向前进。

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法官的不懈努力最终促成了双方和解。被告单位承诺一次性支付原告剩余工资4000元,并立即履行了承诺。这一成果为许某老人多年的维权之路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使他得以获得应有的报酬。同时,被告单位也及时改正了之前的错误行为。

双方经过相互妥协与理解达成了和解。许某老人在长时间的等待后选择了宽恕,而被告单位在法官的劝导下意识到了自身责任。这一进展得益于法官的中立调解,没有她的关键时刻协调与引导,双方难以实现如此完满的解决方案。

法院的敬老助老举措

东山区人民法院近年来在司法实践中积极贯彻尊老敬老的原则。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特别设立了便捷的绿色服务通道。对于老年人来说,到法院参与诉讼本身就充满挑战,而这一通道显著提升了他们的诉讼体验。此外,还配备了文印扫描、老花镜等辅助设施。虽然这些服务看似微不足道,但对老年人而言,却体现了无微不至的关怀。

在诉讼实践中,针对行动受限的老年当事人,法官们积极前往现场了解情况,并主动提供司法援助。东山区人民法院秉持全方位、全流程、细致化的跟进服务原则,这一做法充分展现了其对老年群体司法服务的宗旨。此举亦彰显了该院在保障老年人诉讼权益方面所付出的显著努力。

敬老助老的社会意义

尊敬老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要素。老年人在壮年时期为社会贡献良多,步入暮年,理应受到社会的关爱与保障。司法领域对敬老助老的重视,展现了法院履行社会责任的态度。东山区法院的这一举措,有助于在全社会树立尊老敬老的优良风气,并激励更多社会力量关注并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社会普遍尊崇并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这一行为将显著提升文明水平。老年人的幸福不仅能够促进家庭和谐,而且能够激发社会正向的反馈机制。

对社会各方的呼吁

东山区人民法院的做法堪称典范,引人深思。那么,社会其他领域又该如何行动?我们不禁要问:其他社会力量是否也应投身于敬老助老事业?企业方面,理应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恪守与员工的协议。普通民众在日常生活中,亦应培养尊老敬老的良好习惯。社会各界若能齐心协力,方能构建起全社会敬老助老的良好风尚。期待大家在评论区各抒己见,并希望本文能引发更多人的关注与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