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水难题浮现
2003年,熊某一家搬迁到了云南省南涧彝族自治县对门山村,居住在村小组的最高处。因长期在外工作,他们家仅偶尔利用水源,并未接入自来水管道,需自行取水,并且长期未缴纳水费。2018年,该村停止向其提供水源。自此,熊某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但问题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
熊某家庭因自用水问题而深受困扰。频繁搜寻水源给其生活带来诸多不便。长期未能解决此问题,导致熊某的不满情绪逐渐加深,并为此后可能发生的矛盾埋下了伏笔。
私自截水矛盾升级
2023年3月,熊某花费1.5万元购买了引水设备,私自在对门山村的供水管道处进行引水操作。这一行为影响了97户村民的正常用水。村委会主任和村民们随即拆除了熊某的引水设备。熊某随后宣称其引水物资被盗,并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此次事件迅速激化了熊某与村民之间的矛盾,使得双方关系极度紧张。冲突中,97户村民的日常生活用水遭受严重干扰,熊某购置的引水设施亦遭损毁。熊某因此深感愤怒和冤屈,导致双方矛盾陷入僵局,难以调解。
公安处理引发异议
南涧县公安局经调查确认,事件未涉及犯罪,故未对相关人员追究刑事责任,且未予以立案。熊某对这一处理结果表示不赞同,并于2024年3月向县检察院提交了监督请求。此举导致熊某认为自身权益未得到妥善维护,进一步激化了双方之间的冲突。
熊某对公安机关未将此行为定性为盗窃感到不解,他坚称自己的引水设备在未察觉的情况下遭他人擅自拆走,理应属于盗窃范畴。公安机关依据调查所得结论作出判断,双方对于事件性质的理解存在较大分歧。
检察院介入调查
李靖萍副检察长接手案件后,对相关卷宗进行了详细查阅,并多次实地走访纠纷地点。她观察到,南涧县水务局、镇政府及村委会等机构曾积极协助熊某解决用水争议。尽管如此,双方在解决方案上仍存在分歧。
李靖萍对事件全貌有了深入了解,包括熊某用水问题的历史背景及相关部门的协调情况。经过实地调研,她对熊某用水困境及村民用水情况有了更清晰的认识。这些信息为后续的矛盾化解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依据。
公开听证释法说理
2024年6月,南涧县检察院举行了一次听证活动。活动参与者涵盖了听证员、人民监督员以及案件当事人。在会上,检察官向与会人员阐述了村民拆卸引水设备不构成盗窃罪的法律理由。熊某对此表示同意,并接受了案件的处理决定。
在听证会上,各参与方均有机会充分陈述意见。检察官和听证员依据法律规定进行详细说明,帮助熊某认识到公安机关决策的合法性。这一过程有效遏制了矛盾的进一步升级,并为矛盾的妥善解决创造了条件。
协调引水案结事了
南涧县检察院与水务局携手合作,成功为熊某家设计了引水方案,保障了水流顺畅进入其住所。近期,熊某向回访的检察官表达了诚挚的谢意,困扰他多年的用水问题得以圆满解决,周边邻里关系也重归和睦。
检察院与水务机构携手合作,成功解决了熊某所遭遇的水源难题。水源接入后,熊某的生活条件得到显著改善,与村民之间的矛盾也得到妥善处理。原本紧张的关系逐渐转变为和谐,这一转变充分体现了司法机关服务民众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