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东省发布了一条备受瞩目的消息。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司法厅、总工会等七部门共同发布《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工作的通知》。该通知着重于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体现了对这一群体的深切关怀。同时,它也为可能出现的劳动纠纷指明了处理路径。
七部门联合行动
山东省内新兴就业模式进展迅猛,然而伴随而来的劳动争议亦呈上升趋势。在此背景下,七个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具有重要价值。参与部门涵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司法厅以及总工会等。在推进具体工作中,各部门扮演着各自的角色。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劳动权益政策领域扮演主导角色,司法厅依据法律提供指导,总工会则更有效地维护职工权益。至2023年,这一联合举措的开展显得尤为适时。
新就业形态涉及的群体规模庞大,其中包括外卖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等,构成了核心群体。近年来,这些群体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持续攀升。最新发布的这一通知,为众多劳动者及用人单位带来了极大的安心与保障。
多元联合调解模式构建
山东省已确立构建多元化联合调解的工作机制。该省将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纳入了全省“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在山东省某街道,已启动“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的设立。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涉及多个主体协同合作。此模式有效整合了各部门资源。例如,仲裁机构可运用其专业知识进行权益判定,而基层调解组织则能深入掌握实际情况。
多元联合调解机制展现出显著优势。相较于单一部门调解,其效率显著提升。各部门间能够相互弥补专业知识不足。众多基层小额纠纷得以迅速解决,数据表明,超过60%的小额纠纷在基层通过联合调解得以妥善处理。
规范调解工作程序
《通知》对申请调解所需材料的提交途径和审核标准进行了详尽规定。此举为争议双方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引。当事人无需再盲目准备材料。以往,部分劳动者因申请材料不齐全而在调解过程中耗费了过多时间,如今此类情况有望减少。同时,调解的受理流程以及办理期限等具体工作环节亦得到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
遵循规范程序有助于增强调解的公正性。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在明确的程序框架内,均能更明晰地认知自身的权利与义务。对于重大集体纠纷的联合解决,亦设有特定规定,确保了在处理复杂案件时的有序进行。
强化调解工作服务保障
山东省为提升调解服务质量,将进一步强化联合调解模式,充分利用在线调解平台的功能。该模式将包括“一站式”纠纷解决线上平台和“山东解纷码”等平台,特别增设了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的联合调解模块。此举标志着技术在调解领域的应用将更为深入。例如,劳动者可利用线上平台便捷地申请调解服务。
联合调解模式下的参与单位,其职责划分更加清晰。通过建立定期的会商机制和工作信息的及时通报,各部门间的协作得以更加顺畅。2023年上半年,已有多个案例因信息通报的及时性而成功避免了纠纷的进一步扩大。
调解协议相关
《通知》明确规定,调解协议的制作必须遵循法律法规。同时,它还指导当事人主动执行调解协议。此规定确保了调解成效的切实执行。观察过往案例,不少调解协议因缺乏有效引导而引发纠纷再次发生。对于无法即时履行且满足仲裁审查或司法确认条件的调解协议,《通知》亦建议当事人依法提出相关申请。
针对不属于联合调解受理范畴或调解未能成功的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将依照法律规定,指导当事人向具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举旨在对当事人权益实施合理的保护。
未来展望
该通知已正式发布,预示着山东省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的调解工作有望实现新的突破。众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望获得更加及时和有效的保护。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仍可能遇到一定的挑战。比如,如何确保偏远地区也能充分利用线上平台进行纠纷调解,这一问题需要相关部门深入思考。同时,我们也期待广大读者对山东省的这一积极措施提出个人见解,并对这一涉及众多劳动者权益的政策解读文章给予点赞和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