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调解破合伙纠纷难题
近期,睢宁县人民法院李集法庭充分发挥融合法庭的职能,成功处理了一起合伙经营引发的争议。2023年2月,李女士与某商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某达成一项投资5万元的合伙协议。然而,项目未能如愿后,公司仅部分退还了资金,尚有4.9万元未能支付。本年度2月,李女士将此事诉至李集法庭。案件被受理后,法庭迅速启动了调查程序。
经调查确认,被告对所欠款项并无异议,并表达了调解的意愿。李集法庭的调解员遵循法治原则,与司法所协同合作,尝试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这起纠纷寻求到了新的解决途径。
联动调解兼顾双方诉求
调解工作并不简单,调解员在倾听李女士的诉求时,始终耐心细致,并致力于保障她的合法权益。同时,他们还全面考虑了企业的实际困境。在反复的沟通与协商中,调解员既从李女士的立场出发,着重指出欠款的合理性与迫切性,又帮助企业分析了所面临的挑战。
在李集镇融合法庭,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同意分两期偿还5万元欠款;若逾期,则需支付5000元违约金;此举既保障了原告的权益,又缓解了企业的短期资金压力;实现了原告与企业双方的“双赢”局面;有效避免了因案件处理不当可能导致的经营危机。
融合法庭优势助力解决
李集法庭所属的睢宁法院融合法庭在本次案件处理中展现了其重要作用。该法庭通过整合司法与社会资源,促进了部门间的紧密合作。具体到本案,融合法庭与司法所携手合作,为调解工作提供了全方位的助力。
与传统法庭模式相较,融合法庭在收集各方信息方面更为快捷,同时全面考量案件的法律性质及社会效应。该模式突破了单一部门解决纠纷的局限,采用更为高效、人性化的处理方式,为改善商业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创新机制推动矛盾化解
睢宁法院近期持续深化矛盾冲突解决方式的创新实践。他们主动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致力于将矛盾和纠纷在发源地和基层予以解决。同时,法院积极与相关部门加强协作,整合各类资源,共同构建协同工作效应。
这一系列创新措施有效解决了矛盾纠纷,实现了实质性的解决。通过采取预先介入和多元化的调解方式,成功阻止了矛盾的进一步加剧和升级,降低了司法资源的无效消耗,有力地保障了辖区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司法服务融入发展大局
睢宁法院致力于将司法审判的功能与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其工作不仅限于对个案的判决,更着眼于案件对当地经济和社会产生的长远影响。在处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法院特别注重保障企业的生存空间和持续发展。
此次合伙经营纠纷的调解案例,不仅维护了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促进了企业的稳定运营,为改善商业环境提供了有利条件,并达成了法律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结合。
未来展望持续贡献力量
睢宁法院将持续坚持司法为民的原则,致力于提高司法服务的质量。该法院将深化融合法庭的构建工作,并努力增强与各相关部门的合作力度和范围。同时,法院还将不断探索更多样化、更高效的矛盾和纠纷解决途径。
致力于提升法治化商业环境,增强对区域内企业和民众的司法支持,助力“枫桥经验”在睢宁地区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
您认为这种睢宁法院所采用的创新调解方式,是否有可能在其他地域进行推广及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