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司法局于11日举办了一场全市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研讨会。该会聚焦于市场监管领域内的投诉举报案件审理规范,引起了广泛关注。此次座谈会对于统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具有显著影响。

会议基本情况

4月11日,市司法局内部会议室举办了全市行政复议机构类案审理座谈会。此次会议汇集了全市两级机构的26名业务骨干。他们均在各自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会议旨在对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类案件的审理进行深入研讨。

本次座谈会主要讨论了《临沂市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指引(草案)》。与会业务骨干对草案逐条进行了审议和讨论。在深入的交流后,他们初步达成了一致的观点,这一成果为后续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6名业务骨干齐聚,临沂市行政复议机构竟为这类案件定下新标准  第1张

聚焦职业索赔高频争议

职业索赔案件在行政复议领域常被视为难题,涉及众多频繁出现的争议点。在本次座谈会上,与会者对这些争议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对投诉举报的受理条件、审查准则以及法律适用规范进行了全面整理。这些规范贯穿案件审理的多个阶段,对确保判决和处理结果的公正性具有直接影响。

会议特别强调了职业索赔案件中的若干难点。例如,索赔人资格认定存在不明确之处,以及市场监管部门职责履行时间上的争议。这些问题已对案件审理的常规流程和处理速度造成影响,迫切需要得到妥善解决。与会者普遍认识到,只有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才能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明确受理核心标准

会议针对职业索赔人的资格确认等关键问题,依据省司法厅的审理解答及相关法院案例,确立了“利益关联”作为案件受理的核心准则。这一准则的确定,为后续案件受理提供了更为明确的参考,有效降低了受理过程中的争议和不确定性。

引入“利害关系”这一关键准则后,对事实确认、程序正当性、法律适用等审查要素进行了更深入的细分。在案件审理的实际操作中,这些审查要素有助于审理人员更全面、精确地审视案件,从而保障每一案件均获得公正裁决。

确立法律适用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间存在法律冲突,对案件审理中法律适用造成困扰。座谈会上,经过深入讨论,明确了“上位法优先,特别法补充”的法律适用准则。

确立这一法律适用原则具有重要意义。该原则有助于解决法规适用时的矛盾,为案件审理提供清晰的法律依据,提升审理效率和公正度,防止因法律适用不明确造成的错误裁决。

后续工作安排

市司法局计划在4月底前发布该类案件审理标准的试行版,这一举措基于本次座谈会的成果。此举显示了市司法局对座谈会成果的高度重视,并表达了其推广的坚定意愿。同时,也为后续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更为规范和统一的标准。

市司法局将持续跟踪这些审理标准在具体案件中的实施效果,依据实际反馈信息,对标准进行持续优化与提升,以保证其能充分满足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案件审理的实际需求。

会议重要意义

本次座谈会有效促进了全市行政复议中“同类案件相同判决、统一标准”的实施。统一的标准使得各地区及审理人员处理相似案件时均能依照一致的规定,显著增强了案件审理的公正性与公开性。

从宏观角度审视,本次座谈会的成效不仅为民营经济的繁荣提供了稳固的法律支持,同时也为消费者权益的维护构筑了坚实的法治防线。此举有助于塑造一个更为公平、公正的市场氛围,对企业成长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均具有深远影响。在标准实际执行过程中,您认为可能面临哪些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