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面临紧急状况时未能及时办理请假流程,导致公司决定解除其劳动合同,对此,法院已作出相应的裁决。此类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而近期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一起典型案例,为解决此类争议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急情突发

事件发生之际,严某正于公司执行职责,忽然接到来自外省老家的紧急通知,告知其父亲因脑梗病发已入院治疗。面对身处异乡的危重父亲,严某深感焦虑与无助。他既要面对病榻上父亲生命垂危的困境,又要处理眼前的工作及公司规定,内心充满矛盾。他深知情况紧急,必须立刻返回家乡。

请假波折

严某迫切地向公司人事部递交了从次日开始的九天事假申请。然而,遗憾的是,由于人事部人员外出,他被告知必须取得总经理的签字,并附上照片。严某历经周折找到了总经理,但总经理只是简单地说:“放在桌上即可”。考虑到他急需回家乡照顾父亲,严某未能完成所有请假手续,当天下班后便驾车回到了家中。

解除通知

严某复职的第二天,公司便向他发布了《劳动关系解除通知》。通知中提到,严某因连续缺勤达10天,已被认定为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基于此,公司决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严某对于这一处理结果感到不解,他坚称自己未能按时办理手续是由于父亲突发疾病,并非故意缺勤。

仲裁维权

严某对公司的处理结果表达了不满意度,因此向劳动仲裁部门提交了仲裁申请。在仲裁过程中,他痛苦地描述了父亲的健康状况以及自己面临的困境。经过仲裁委员会的调查和核实,委员会认定公司终止劳动合同的做法过于急促。最终,委员会裁决公司必须一次性向严某支付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产生的赔偿金,赔偿金额超过6万元。

诉讼一审

公司对仲裁的判决结果持不同意见,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审判,判定严某请假的原因是处理紧急且重大的事务。尽管请假的相关手续尚未齐全,但鉴于情况的特殊性,法院认为其值得同情。此外,法院还指出公司在处理这一事件时未能体现出对员工的关怀。最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公司继续向严某支付与之前相同的赔偿金额。

二审定论

公司持续维持其立场,就一审判决结果提起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阶段,确认一审对事实的判断精准无误,且法律运用得当。考虑到严某父亲突发脑梗需入院治疗形成特殊情况,严某已竭尽全力沟通并提出了休假申请。最终,法院作出裁决,驳回了上诉,并维持了原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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