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工作,作为联结基层矛盾的关键桥梁,持续发挥着保障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的核心作用。衡阳县司法局本着国家政策方针,深入挖掘“枫桥经验”,将调解宣传推广工作付诸实践,其不懈努力赢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并荣膺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颁发的2023年度宣传工作优秀集体称号。此荣誉体现了衡阳县司法局及其井头司法所等分支机构在基层探索、积极践行、深入民间的活泼实践。

一、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衡阳县实践

衡阳县司法局全面贯彻“枫桥经验”,即依靠民众就地化解矛盾,遏制纷争扩散。该局不仅在精神层面吸纳该理念,更在实际行动中落实,通过优化人民调解机构架构、加强矛盾排查调解程序,全面高效提升人民调解效能。井头司法所表现尤为显著,其实践模式已成为区域内乃至全省的典范。

二、田间地头的调解风景线

衡阳县司法局:创新调解思路,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  第1张

九月金秋,衡阳县井头镇隍城村稻谷飘香,丰收景象喜人。然而,土地权属纠纷扰动村民心绪。刘某与王某在籍地归属上的争执不断,村党支部与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矛盾加剧。关键时刻,井头司法所所长李振华果断介入,迅速到场。凭借高超的调解技巧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成功化解了此纷争。双方达成一致,选定灌溉涵洞作为土地分配基准,实现了公平分配,避免了冲突升级。

三、以案释法,普法宣传深入人心

衡阳县司法局:创新调解思路,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  第2张

井头司法所深知调解职能涵盖化解矛盾,亦需同步推广法律常识,强化公民法治意识。故在调解过程中,他们坚持运用案例教学法,对典型案例进行法律解析,旨在令民众在解决纠纷同时,亦能掌握法律知识,提升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此外,他们定期举办法律宣传活动,走进农村与街头,用易于理解的形式向民众传播法治理念,确保法治意识深入人心。

四、调解队伍建设:专业与责任并重

确保人民调解活动高效进行,核心是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调解专业团队。衡阳县司法局高度重视调解队伍的强化,通过周期性培训、优化人员配置及提升福利待遇等方式,不断提升调解人员专业水平与工作热情。井头司法所特别重视严格执行相关要求,不但着重培训调解员的专业技能,也强化他们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确保每起纠纷均能得到及时且有效的处理。

五、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网格化”管理

衡阳县司法局部署“网格化”管理模式,强化基层矛盾趋势的监控。该模式依托现有村(居)委会、村民小组等基层组织,将全县划分为多个网格。每网格设专责调解员和信息员,负责收集和上报纠纷信息。此措施保障了纠纷的及时发现、上报、介入与解决,大幅提升了调解工作的效率和精准度。

六、法治宣传与基层治理的深度融合

衡阳县司法局积极融合法治宣传与基层治理,通过组织形式多样的法治讲座、法律咨询服务和法治文艺活动,加强了法治环境的构建。同时,该局着力推动公众参与基层治理,提倡公众运用法律途径表达诉求、维护自身权益,培育了“依法定制、依法维权”的社会正气。

衡阳县司法局:创新调解思路,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  第3张

七、成效显著:社会和谐稳定的坚实保障

衡阳县司法局及其下属单位在人民调解方面成果显著。上半年,该县共识别出2635起矛盾,成功调解2621起,调解成功率达99%以上。这一成就不仅维护了基层社会的和谐与安宁,也为县域经济社会的持续进步构建了坚实的法治防线。衡阳县司法局以创新举措和坚实工作,荣膺上级表彰,成为全省甚至全国人民调解工作的典范。

在评估衡阳县司法局及下辖司法所的调解成果之际,尚需挖掘:怎样传播和深化“枫桥模式”,拓宽人民调解的影响力?此任务迫切需要我们不断探索与革新,完善调解机制,确保法治光辉照耀基层,促进和谐之花璀璨盛放。让我们团结一心,携手贡献智慧与力量,助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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