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社会公众对市场环境规范日益增强的关注,于11月4日公布了2024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的“铁拳”行动第四批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受到广泛关注,详尽揭示了多个与民生密切相关领域的违规违法行为查处过程。
无证食品经营的查处
2019年10月22日注册的营业执照持有者,虽提供含食宿在内的服务并收费,却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桂林洋分局迅速作出反应,对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处罚。他们查获了大批食品添加剂,包括12箱“复配稳定剂03”(每箱含20袋)及额外9袋(每袋重1公斤)。共计没收违法所得0.54341万元,并处以8万元罚款。此举凸显了维护食品安全的坚定决心。同时,管理人员陈某某因故意违法同样被罚款6.30万元,显示了监管部门对违法链条的零容忍态度,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必须对食品安全违规行为承担责任。
特种设备安全违规处罚
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部分当事人进行了2万元的罚款处理。这一举措凸显了对特种设备安全问题的重视,尤其是考虑到特种设备故障可能导致的严重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若此类违规行为得不到有效控制,众多民众的生命安全将受到严重威胁。此次罚款不仅是对违法行为的严厉惩戒,也彰显了维护公众安全责任的重要性。
海鲜店欺诈消费者行为
2024年5月28日,三亚市在执法检查中揭露,田独庄辉阳海鲜店涉嫌严重欺诈消费者。店员周某在顾客购买海鲜过程中,通过去皮后不用提手筐替换为使用提手筐的方式称重。检查发现,使用提手筐的重量比无提手筐多出0.3公斤,从而多收顾客42.74元。这种欺诈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对市场公平性的信任。若此类事件在旅游城市频繁出现,可能对当地旅游形象产生不良影响。
化肥店产品无检验报告
2024年3月26日,文昌市抱罗镇的周培化肥店在检查中被发现销售存在问题的澳邦农丰复合肥料(型号20-20-20+TE,每包重50公斤,生产日期为2023年11月10日)。该店未能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和生产许可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据此,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了处罚,没收了18包肥料,并决定罚款。罚款金额为货值金额的1.8倍,总计0.9万元。此次处罚对规范化肥市场秩序具有积极作用,保障了农民购买到合格农资产品。
电动自行车违规销售
2024年6月17日,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屯昌南吕祖峰摩托车维修店存在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规行为。考虑到电动自行车用户数量庞大,若不对这类非法改装销售行为进行有效管理,一方面可能对消费者使用安全带来隐患,另一方面也可能扰乱电动自行车市场的正常秩序。目前,公众正密切关注相关部门的执法行动及其处罚结果。
案例公布的意义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发布的案例具有重要意义。这些案例充分体现了政府在民生相关市场监管领域的坚定决心。它们涵盖了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消费欺诈、产品质量监督等多个领域,内容丰富,覆盖面广。民众通过这些案例,得以了解政府部门对相关领域的底线要求。此举对于增强公众维权意识、促进企业守法经营产生了显著效果。但行政处罚是否能够从根本上遏制违法行为,这一问题引人深思。我们诚挚邀请读者留言讨论,并请点赞及转发,以吸引更多关注市场规范监督的最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