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一医疗机构用过期器械被查,监管出手严处保障安全!

事件曝光

2024年8月9日,来宾市兴宾区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对某医疗机构进行了实地调查。此次行动在医疗安全领域引起了广泛关注。在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在医疗机构住院楼一楼的中医科门诊中药房,详细检查发现,三种型号的医疗器械已经失效。这些失效的医疗器械中,包括乐灸品牌的一次性无菌针灸针。此外,于住院楼一楼理疗室的操作车上,亦检出已失效的医疗设备。

医疗机构竟用过期医疗器械!10000元罚款能否敲响安全警钟?  第1张

违规详情

这四款医疗设备已经停止使用,涉及乐灸品牌的无菌针灸针和无菌刀针等,但它们却与仍在使用中的设备混放在一起,并未进行分类。这种混乱的存放模式,引起了公众对病患医疗安全的顾虑。一旦误用这些过期的医疗设备,其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难以预料,暴露出该医疗机构在设备管理上存在严重缺陷。

法规依据

来宾市兴宾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人指出,涉事企业的举动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该条例明确指出,医疗器械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不得销售或使用已过期、失效或质量不达标的医疗器械。该医疗机构使用失效医疗器械的行为,明显构成了对法规的公开违背,理应依法接受严肃的处罚。

处罚决定

5月12日,据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从兴宾区市场监管局了解,该局对涉事医疗机构实施了严格的行政处罚。该机构不仅受到了警告,还被迫退回了四款不合格的医疗器械,并且需缴纳一万元人民币的罚款。此次行政处罚是对违规行为的严厉惩处,同时也体现了监管部门维护医疗市场秩序的坚定意志。

社会影响

医疗机构理应构建一道保障民众健康的坚实屏障,然而,此次事件显著削弱了患者及公众对该机构的信任。该事件对全体医疗机构发出了警示,凸显了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强化内部管理体系的必要性,以确保患者能够使用到安全、可靠的医疗器械。若不然,医疗机构将面临患者信任度下降的隐患,进而可能对整个医疗行业的良好形象造成损害。

监管行动

兴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次执法行动中,坚定地对其辖区医疗器械的使用实施了严格的监管。该局通过定期的常规巡查和有针对性的检查等多种手段,对医疗机构进行了强化监管。其核心目标是确保医疗器械得到安全使用。面向未来,该局计划进一步增强监管力度,旨在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并持续保障公众的医疗安全。

在这起事件中,我们观察到监管部门对医疗器械使用监管的重视态度十分明显。对此,我产生了一个疑问:各位能否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以减少医疗机构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现象?我们真诚地希望各位能够踊跃发表意见、给予点赞并转发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