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纠纷引关注
近日,一起纠纷引发人们关注,这起纠纷是由货物在运送途中意外受损导致的。4月27日中午13时,原州区公安分局三营派出所接到马某某报警,马某某表示其与付某某因货运问题产生了纠纷。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理。此次纠纷涉及核心问题,有承运人责任界定以及货主索赔合理性等,极具典型性。
事发经过详情
原来,货主付某某雇佣了货车司机马某某,安排其运送一辆铲车。运输途中,马某某驾车时发生碰撞事故。此次事故导致铲车驾驶室严重受损。这本是一场意外。可是,付某某要求马某某赔偿修车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时,双方产生矛盾,且争执持续不断。
争议焦点所在
在此次纠纷里,双方矛盾的焦点清楚呈现。付某某提出索赔修车费的诉求,付某某还提出索赔误工费的诉求,付某某觉得这是自身因货物受损产生的合理损失。但马某某有不同看法,马某某认为付某某索要的铲车维修费用过高,马某某还觉得自己不应赔偿误工费。双方各持己见,陷入了僵持状况。
民警调解过程
搞清情况后,民警向双方耐心普及《民法典》里有关货运合同的规定,这些规定明确了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民警还情理交融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希望他们能站在对方角度考虑问题,互相体谅,民警说“咱们就心平气和地商量,这么一直吵下去也解决不了实际问题……”
达成赔偿协议
民警付出了不懈努力,双方最终在共同商议的情况下,就赔偿事宜达成了一致,马某某同意向付某某一次性赔偿相关费用,费用共计26000元,这一结果既考虑到了付某某的损失,又兼顾了马某某的承受能力。
双方满意称赞
马某某当场向付某某履行了赔偿协议,之后,两人都向民警表达了称赞与感谢。付某某称民警的处理公平公正,马某某也认为调解有理有据。此次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双方握手言和,这彰显了三营派出所民警的专业素养以及服务精神。
大家在日常生活中遇到过类似的货运纠纷,会思考采取何种解决方式,哪种方式效率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