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刘女士因持有“外嫁女”身份,在湘潭市响水乡红星村粟塘村民组遭遇了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分配被拒。这一事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它不仅关乎个人权益的维护,同时也揭示了“外嫁女”在集体利益分配中所遭遇的困境,这一现象凸显了社会中的一个敏感问题。
刘女士权益被拒经过
2023年,红星村粟塘村组部分土地遭到征用。在补偿款的分配过程中,该小组依照2013年7月19日的决议,拒绝了外嫁但户口仍在村组的刘女士的分配请求。刘女士对此感到不公,她自小在村里生活,户口也未迁移,理应享有分配权利。因此,她毅然将红星村粟塘村组告上法庭,旨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院对案件进行了审理程序。刘女士坚持自己的主张,她坚信自己因依赖村中土地维持生计,即便已婚,仍应享有土地分配权。她的诉求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正当权益范围。
法院判决结果
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已作出裁决。根据判决,刘女士出生于红星村粟塘组,其父母亦为该组成员。她长期依赖村土地进行生产和生活,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此身份不因婚姻而丧失。判决结果要求红星村粟塘村组向刘女士支付土地征收补偿金共计21566元。
判决结果公布后,理应依法执行。然而,红星村粟塘村民组对判决结果持有异议,拒绝履行法院裁决。这一行为使得刘女士未能获得应有的赔偿款项。
强制执行遭遇困境
今年八月,刘女士因红星村粟塘村民组未履行法院判决,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该申请已获法院受理。但在执行阶段,法院未能发现红星村粟塘村民组账户中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这一发现导致刘女士至今未能获得应得的补偿。尽管法院判决支持了她的合法权益,但实际补偿仍未落实。
财产信息难以追溯成为执行工作的主要障碍。面对此类情况,法院在强制执行时感到十分无奈。执行过程中,法院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同时充分考虑实际的财务状况。
村里对资金情况的解释
12月20日,红星村村支书周先生向红星新闻记者透露,尽管法院已就刘女士的补偿款争议作出裁决,但前期的补偿款项已全部发放完毕。目前,新的补偿款项尚未到位。这是村里对这一事件的最新说明。
关于村里解释的合理性,尚无定论。刘女士虽已赢得诉讼,且判决已正式生效,但村里以该理由解释她未能获得赔偿,这一做法对刘女士而言显然是不公正的。
刘女士权利维护行动
刘女士为维护自身权益,在案件审理阶段采取了措施。她向法院提出保全申请,要求对红星村粟塘村民组的财产实施保护,并冻结相关征收款项。至2024年3月18日,法院已向红星村村民委员会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明确指示冻结在村民委员会处的红星村粟塘村民组征收款,冻结额度不超过22311元。
刘女士的维权行为展现了她在争取个人权益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然而,她能否成功获得赔偿金,目前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集体成员资格与村规矛盾
事件中,粟塘村组拒绝向刘女士发放补偿金,依据的是“国有国法,村有村规”。但该村规未考虑刘女士作为本土居民的合法身份。村规不应与法律相悖,刘女士的资格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集体成员标准。
在众多涉及“外嫁女”权益分配的案件中,常可见村规与国家法律相冲突的现象。这一现象表明,某些地区的村规可能亟需优化调整,以确保公平与正义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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