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缘起

4月30日,江西省贵溪市上清人民法庭发布喜讯,一宗企业间合同争议案件在庭前得以妥善解决。该案涉及许某以及两家公司——某旅游公司和某工程公司。许某负责旅游公司的建设项目,并邀请工程公司共同参与建设。在施工过程中,许某向工程公司借款超过113万元,项目完成后未偿还借款,从而引发了后续的纠纷问题。

一审判决

工程公司因许某未按约定归还借款而启动了法律程序,法院对这起涉及合伙合同的纠纷案进行了审理。判决结果为,许某需依法向工程公司支付本金113万元及相应的利息。究其原因,系旅游公司未能按时支付许某的项目工程款项,这一情况使得许某无法按时归还借款,同时也为后续事件的发展埋下了隐患。

协议达成

判决结果确定后,相关各方展开了谈判并达成了共识。旅游企业明确指出,若许某未能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完成还款,责任将由其本人承担,并向工程企业支付相应款项。虽然这一安排看似为工程企业提供了保障,然而实际进展并未达到预期目标。

再度起诉

协议达成后,许某与旅游公司均未履行还款义务。因此,工程公司不得不再次启动法律程序,对旅游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其按照协议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超过130万元,并进一步申请对旅游公司的财产实施保全措施。随着这一诉讼的提起,案件进入了新的审理阶段。

法官调解

案件移交至负责审理的法官后,法官迅速对案件细节进行了细致的审查。双方均对生效判决中确认的事实和判决后签订的协议表示了接受。鉴于五一假期即将到来,旅游行业进入旺季,旅游公司的财务状况紧张,暂时无法一次性完成债务偿还。承办法官依据“既促调又促兑”的原则,综合考虑了旅游公司的经济状况、收入水平以及处理企业纠纷的经验,并兼顾了双方的诉求,进而提出了一个建议:应尽最大努力先行支付,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结清剩余款项。此建议得到了双方的认同。

圆满解决

承办法官的引导下,旅游公司细致核算了可用资金,并与工程公司就后续还款问题进行了主动沟通。至4月30日,双方在诚信的氛围中达成了庭前调解协议,旅游公司先行支付了55万元,剩余款项将在规定期限内全部结清。在旅游公司支付完55万元后,工程公司随即提交了解除保全申请,法庭当天便解除了对旅游公司财产的保全措施,案件得以顺利解决。

贵溪法院近期成功处理了企业合同纠纷案件,此举对改善当地商业环境产生了正面影响。关于庭前调解这一方法,您认为其在处理企业间矛盾方面是否值得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