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物业缴费周期再次启动。某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公司新规定引发热议:欲使用小区月租车位服务的业主,须先缴纳2024年的物业管理费。此规定引起不少业主不满,并引发公众对强制捆绑收费模式是否合理的热烈讨论。
传统停车收费模式
该小区的停车费用方案包括三种不同类型。业主需支付每月100元的月包费用,而租户的月包费用则为220元。在此之前,业主办理停车月包手续通常较为简便,如田女士近期办理时,物业处理迅速,且未提及需先缴纳物业费才能办理的规定。这一现象显示出新规定是近期才开始执行的,与之前的管理方式有较大不同。这种明显对比凸显了新规的不和谐之处,导致业主们一时难以适应。
业主遭遇不合理对待
田女士续办停车月租服务时,必须先缴纳物业管理费。她对此表示了拒绝。物业随后要求她支付从2024年7月起至期的500元停车月租费用。但自去年7月起,田女士的车辆并未在小区内停放,且没有出入记录。因此,她认为无需支付这笔费用。业主周先生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尽管他勉强缴纳了物业费以完成停车月租的手续,但他对这一规定表示了强烈的不满。众多业主的遭遇表明,这一新规定引发了业主们的普遍困扰和不满。
业主认为是捆绑催收
在采访过程中,许多业主指出,物业此举明显是通过将物业费与停车费合并销售以促使缴纳物业费。这样的情况之前未曾出现过,物业突然提出这一要求,无疑引发了业主们的担忧。多数业主普遍认为,物业费与停车费之间的关联性不强,因此将两者强行捆绑作为收费依据的做法并不合理。
物业否认捆绑说法
2024年12月27日午后,记者以租客身份来到小区物业,旨在办理停车月租手续。在办理过程中,工作人员询问记者是否已缴纳物业费。尽管物业人员否认将物业费与停车费捆绑,但他们提到,由于许多业主尚未缴纳物业费,且小区停车位紧张,因此需优先为已缴费的业主办理月租。物业方认为这一做法合理,但业主们对此持有不同看法。
补缴费用的缘由解释
一些业主被要求缴纳月度停车费用。物业方面表示,这些业主虽曾注册了月租服务,但后来离开了数月且未事先告知,系统因此错误地将其列为未缴费用户。这种说法虽然存在合理性,但并未得到业主们的一致认可。大多数业主认为,若未使用停车场,便不应承担费用,而且将停车费用与物业费捆绑在一起的做法显得非常不恰当。
街道和律师的看法
2024年12月25日,拱墅区东新街道在接到业主反映后,迅速与社区携手,对物业管理公司进行了约谈。调查结果显示,物业费用与业主续缴的停车月费存在时间上的交集,导致在办理停车月费时一并提醒缴费,然而沟通上的失误导致了误解。律师肖红华指出,将物业费与停车费捆绑的做法违反了相关规定,停车费用与物业服务合同并无直接联系。无论业主是否按时缴纳物业费,物业都应保障业主的停车便利。同时,浙江省内众多小区设有物业纠纷调解机构,业主可以向其申请调解。关于将物业费与停车费挂钩的做法,读者们有何看法?您所在的小区是否面临类似问题?欢迎发表意见、点赞及分享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