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证券时报e公司报道,财政部近期举措备受行业瞩目。该部门公开征集意见的《关于政府采购领域本国产品标准及实施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成为焦点,涉及多方利益博弈及发展机遇。

本国产品的价格扣除优待

在政府采购过程中,若本国与非本国产品同台竞技,本国产品的报价需扣除20%后参与评估。以报价100元的本国产品为例,扣除后将以80元的价格参与评审。此外,若采购项目中本国产品成本占总成本80%以上,供应商的所有产品将统一享受20%的价格扣除优惠。此举措反映了我国对国内产品的支持态度。该政策亦旨在鼓励本土企业踊跃参与竞标,提升其市场竞争力。

该政策或许会使国内产品在采购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并可能调整国内产品与外国产品间的竞争态势。面对这一政策可能带来的影响,非本国产品企业应如何作出应对?

平等对待各类经营主体

各类经营主体,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均有权均等地获得我国对国产产品的采购扶持。这表明,在采购扶持方面,企业性质不会成为区分待遇的标准。无论是信息发布、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格认证还是评审准则,采购方和代理机构都应确保公平对待。举例来说,无论是一家小型民营企业还是一家大型国有企业,在参与涉及国产产品的采购活动中,都将享有相同的待遇。

平等对待的推行有助于构建一个良好的商业环境,并吸引更多企业加入政府采购领域。然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如何确保这种平等对待得到全面而彻底的执行,仍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征求意见的依据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旨在打造一个统一、开放且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架构,并致力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商业环境。研究起草过程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此举显示出政策制定遵循法律规范,并具备推动市场建设的积极意图。依托相关法律作为支撑,有助于增强政策的公信度和合理性。

在将法律条文转化为意见稿,并最终实施的过程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哪些挑战?

征求意见的途径一

单位和个人如需提出建议,可利用中国财政部官网的“财政法规管理平台”进行反馈。此平台为一种便捷的网络方式,契合了网络技术快速发展的时代潮流。它使得广大民众和各类企业能够直接在线对征求意见稿作出回应。

然而,网络技术及用户操作熟练度等因素,是否可能阻碍某些有价值的观点得到有效传播?

除网络渠道外,意见亦可通过邮寄途径提交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国库司,邮政编码为100820。信封需标注“意见反馈”。此传统邮寄方式便于那些不熟悉网络操作或偏好线下交流的人群。通过提供多元化的反馈渠道,能够更广泛地汇集社会各界的声音。

信件在传递途中,是否可能因邮寄程序等因素引发延误,进而对意见传达的时效性造成影响?

公众参与时间限制

意见征询设定了具体的时间节点,截止至2025年1月4日。在此期间,社会各界和个人均有机会提出反馈。这一时间段旨在确保公众有充足的时间进行思考与回应。然而,它也要求公众需保持关注并积极参与。比如,某些企业或个人可能需要深入分析政策内容,此时所提供的时间是否充裕?若您对这份征求意见稿持有看法,不妨留下评论、点赞并转发本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