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春耕季节的接近,张家界市永定区的三位基围虾养殖合作伙伴突然终止合作,并相互推卸责任。这一决定导致资金问题悬而未决,村民们对此感到十分焦虑。幸运的是,法院教字垭法庭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成功解决了这一纠纷。
散伙遗留问题
2024年5月,张家界市永定区发生了一起基围虾养殖合伙人突然解散的事件。这三位原本负责养殖的合伙人,留下10万元农田复垦资金和5万元土地流转费未支付,导致众多村民面临困境。随着春耕季节的临近,村民们急需资金来筹备春耕,然而,三位合伙人却相互推卸责任,其中宋某更是选择逃避,使得村民们焦急万分。
法官寻法突破
教字垭法庭将巡回审判活动延伸至田间地头。主审法官覃锴在审阅合伙协议时,注意到协议中三人明确规定了各自以1/3的比例出资、收益分配及承担相应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伙成员对债务负有连带责任,内部协议无法对抗第三方。这一发现为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并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关键。
联系隐身合伙人
覃锴法官为与始终不露面的宋某取得联系,多次前往探访两位合伙人张、王。法官以耐心态度进行劝说:“回避问题无法解决问题,唯有三方共同协商,方能彻底解决矛盾。”经过法庭电话联络,成功联系到宋某。宋某虽认可合伙关系,但对入股方式和应承担的责权利份额持有异议。他主张自己是以技术入股,因此不应承担三分之一的责任。
平衡各方权益
张某作为唯一被村民提起诉讼的合伙人,对结果感到不公。事情起因于村委会要求张某与王某各自出资五万元用于复垦农田,剩余租金则需向宋某追讨。张某履行了承诺,却意外地成为了被告,内心深感委屈。法官覃锴不仅理解了张某的苦衷,也体会到了村民的处境。为了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法院判定将宋某与王某追加为共同被告。同时,法官向村民阐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应让诚实的人遭受损失,合伙债务应当由所有成员共同负担,以确保公平。
庭审三方争议
在庭审过程中,张某主张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王某辩称已依村委会的方案支付了五万元。宋某则主张只需承担责任的1/3。法官根据法律规定,即“合伙人需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内部协议不能对抗第三方”,进行了调解,并耐心劝导,期望三方能够达成和解。
和解圆满结局
法官覃锴综合运用情理与法理进行调解,使得隐匿的合伙人宋某重现,并承诺分批支付款项。同时,村民自愿撤回对其他两位合伙人的追偿要求。在返程途中,覃锴法官深感触动,强调人民法庭有责任维护地区安宁、守护正义、推动地方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