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好了班却上不了!精神疾病康复者复工遭拒:社会的理解在哪里?  第1张

困境初现

近期,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对小刘的病情稳定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相应的诊断文件,建议其重返工作岗位。刘先生的家人透露,医生已确认小刘病情稳定,故不再提供病假证明。但小刘复职后,其所在公司对此态度模糊,使得他的复职过程变得相当曲折。这一现象说明,即便康复者持有医疗文件,他们在重返工作岗位时依然可能遭遇诸多困难。

法律困境重重

记者调查发现,尽管劳动法对病假工资的支付和期限有明确规定,但处理涉及精神疾病的劳动争议过程相当繁琐。患者不能仅凭“要求复工”的诉求直接向仲裁机构提出。他们通常难以通过法律途径促使企业同意其重返工作岗位。以刘先生为例,他为了帮助儿子恢复工作,采取了曲折的策略。他起初让儿子独立完成签到,之后便提出了关于薪资减少的请求。这一情况凸显了争取权益过程的艰难曲折。

隐忍者的无奈

众多当事人及其亲属鉴于矛盾可能恶化及职业发展可能受损,选择保持理智,力求以和平手段处理问题。然而,企业持续采取回避态度,拒绝配合,导致众多员工不得不通过谈判终止劳动合同,被迫离职。此状况不仅对员工的经济状况和生活带来负面影响,还切断了他们融入社会的途径。此外,这一现象凸显了他们在争取就业权利时面临的困境和无力感。

企业的顾虑

企业即便获取了康复者提供的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文件,对于其康复阶段的特征仍持有疑问。他们对员工在就业期间病情可能复发或出现异常行为感到忧虑。即便这些情况可能不被认定为工伤,企业仍可能遭受公众舆论的指责,并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责任。这种忧虑并非无根据,一些企业确实曾遭遇过类似的问题。员工病情一度得到暂时控制,使其重返岗位,但随后病情复发,导致企业面临诸多困扰及财务上的损失。

企业无强制病休权

雇主在缺乏充分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存在潜在风险的情况下,不得强迫其因病休假。在司法鉴定领域,许多精神疾病患者在病情稳定阶段,其民事行为能力通常是健全的。以某企业为例,该企业因员工病情波动而要求其休假,但经调查发现该员工实际上符合岗位需求且病情稳定,因此该企业的做法最终被认定为不当。

包容与助力回归

吴宇杰专家强调,急性期患者需充分休息以恢复体力。进入巩固和维持阶段,部分年轻且有劳动能力的患者,在家人监督下,可逐步重返工作岗位。俞律师提出,企业应持开放态度,确保流程合法合规,制度清晰,为康复者提供合适的岗位选择,并适度调整工作负荷。社会需增强对康复者的理解,企业应提升对康复者的信任度,同时构建完备的复职体系,如此康复者方能顺畅重返工作岗位及社会生活。

关于精神疾病康复者在重返职场时面临的问题,您能否提出一些具体的应对措施?这些措施应既能由企业实施,又能获得社会的支持,进而为康复者提供切实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