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信息核验要求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合规指引》的最新版规定,网络平台需对拟入驻的商家进行身份和地址等关键信息的审查与登记。以某地平台为例,该平台在新规生效后立即组建了专门团队负责信息审核。同时,平台还需每半年至少对核验结果进行一次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为了加强平台内商家管理,保障消费者对交易对象有更清晰的了解。目前电商行业部分商家信息存在失实情况,这可能会对消费者权益造成损害。新规定的推行有望显著减少此类问题的发生。
平台内经营者信用管理
新规提出,网络交易平台管理者需依据商家投诉、举报和违规处理等数据,对商家信用进行评估、公示和分类管理。目前,一家知名网络交易平台正计划遵循此指导意见,建立信用评价体系。
该策略显著促进了平台内商家诚信度的提升,并有助于消费者在购物时更准确地评估商家信誉。在消费者挑选商家时,可以通过查看信用等级来选择信誉更高的商家,从而保障购物体验的安全与信赖。
保护消费者真实评价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合规指引》明确要求,消费者真实评价的权益需得到保障。平台方不得进行评价内容的伪造或篡改。此前,已有平台出现商家删除负面评价的现象,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消费者获取真实信息的途径。
新规推行后,消费者能够更自由地表达购物感受,评价内容将更加客观和贴近实际,进而为其他消费者提供可靠的参考。以线下餐厅为例,顾客在就餐完毕后,能够真实地评价菜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
在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存在具体规定。网络商家不得强迫用户接受与业务无关的数据搜集。对于敏感信息的搜集,必须单独取得用户的同意。以某购物应用为例,其在安装时曾默认获取多项权限,新规实施后,此类情况将得到改善。
未经消费者明确同意,不得随意投放商业广告。发送时,需明确透露自身信息,并确保消费者有权拒绝。消费者若表示不愿接收,应立即停止发送。此措施有利于降低对消费者隐私和生活宁静的侵扰。
平台信息公示与展示规范
根据《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信息公示与披露合规指引》,直播营销所采用的虚拟形象必须明确标示。此外,对于开展自营活动的平台,必须明确界定自营业务与其他经营者的业务范围。以某知名网络平台为例,其对自营商品已采取了清晰的标识手段。
展示搜索结果时,应依据价格、销量等要素排序。对于组合销售的商品,必须进行清晰标识。在给消费者提供选项时,不应设定预设选项。同时,消费者应能自由撤销或修改选择,且不得收取额外的非合理费用。这些措施有利于增强消费者购物过程的透明性与明确性。
禁限售商品管理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禁限售商品管理合规指引》具体规定,网络交易平台必须制定禁限售商品清单及禁止直播销售的商品种类,并需向公众公开。目前,一些平台已开始制定相关规范文件。
推广“匿名买家”随机检查制度。此类措施有利于全方位落实禁止销售和限制销售商品的相关规定,有力阻止违规商品在平台上的流通,从而保障消费者购物安全。以某些存在安全隐患的商品为例,它们不得在平台上随意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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