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婚姻关系走向终结阶段,抚养权的问题变得尤为复杂。然而,经过法官的精心调解,这起纠纷最终得到了一个令人满意的解决方案。那么,在这背后,究竟有着怎样的故事?
婚姻破裂提诉讼
2021年,姚先生与李女士步入了婚姻的殿堂,他们的爱情故事曾洋溢着幸福。然而,到了2023年,他们迎来了爱情的果实——孩子童童的诞生。然而,随后,婚姻中的日常琐事开始侵蚀他们的感情,两人频繁因一些小问题发生争吵。同年,李女士向法院递交了离婚申请。当时,姚先生坚信他们的感情尚有修复的空间,因此拒绝接受离婚。经过审理,法院于2024年1月作出裁决,基于对孩子成长需求的考量,最终判定不得准许离婚。
二次起诉起分歧
2025年,李女士在历经一年多之后再次启动了离婚诉讼程序。在同一时间,姚先生也意识到他们之间的感情已无回旋余地,并表达了对离婚的接受态度。不过,在涉及孩子童童的监护权问题上,双方立场相去甚远。姚先生坚信自己有能力为童童创造更优渥的经济环境,并且指出在分居期间自己只与童童见过两次面,对此感到忧虑,担心这样的频率会让他错过童童的成长点滴。
法官判断寻症结
张怡法官在审阅了双方的陈述内容,并参照了《家事调查报告》后,首先确认童童年幼,且一直与母亲同住,进而得出结论,继续与李女士共同生活对童童来说更为合适。实际上,双方争议的核心并非抚养权的归属,而是关乎姚先生是否能够顺利实施探望权,从而确保他不会错过孩子成长的重要时刻。
调解过程现质疑
在调解过程中,姚先生坦陈了自己的悔意,表示自己过去未能尽到作为父亲的职责,并对孩子成年后可能忘记自己的担忧表示了忧虑。张怡则提出了一项建议,即约定每周固定的探访时间,并在晚间将孩子送回母亲家中。李女士对此持有疑虑,她坚信孩子应当得到日常的照料,同时,她对姚先生先前仅每月支付一次生活费用的做法提出了质疑,并对其能否胜任父亲职责表示了担忧。
达成共识做承诺
经过数小时的洽谈,在傍晚时刻,双方成功达成了协议。他们明确了孩子探访的具体时间、方式以及抚养安排。考虑到姚先生数月未曾与孩子相见,双方特别安排了周末的探访时段。此外,姚先生承诺从下月起将定期支付抚养金。双方解开了之前的误会,共同承诺将共同关爱孩子的健康成长。
温暖结局寄希望
调解活动在周一圆满结束,张怡紧接着收到了一通电话,紧接着在当天下午,姚先生便送来了代表感激与信任的锦旗。这面锦旗不仅体现了他对法院的感激之情,同时也寄托了他对童童快乐成长的美好愿望。尽管他们的婚姻已经走到了尽头,但父母之间的深厚情感并未减退,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童童的未来依旧充满希望。
在解决这类离婚抚养权纠纷的过程中,众多人士倾向于认为,通过调解手段达成共识,其适用性是否优于判决方式?我们衷心邀请各位点赞、分享,并在评论区分享您的独到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