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澎湃新闻从付卫处得知,黄翠霞亲属提出的工伤申请引发了广泛争议。该事件历经曲折,背后所涉问题引人深究。
工伤申请缘起
2022年12月9日,金口河人社局接到关于黄翠霞非正常死亡的报案,随即启动了调查程序。公安部门已排除刑事案件的可能性。因此,黄翠霞的家属向人社局提出了工伤认定的申请。黄翠霞不幸因敌敌畏中毒身亡,但她的工作性质和环境与敌敌畏并无直接关联,这一情况似乎预示着工伤认定的结果。家属坚信黄翠霞的死亡应被认定为工伤,因此主动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期待得到官方的认可。
在此事件中,需对工作与死亡之间的关联进行判定。家属持有个人观点,认为若死亡发生在工作期间或与工作存在某种潜在关联,则应被视为工伤。基于这一立场,他们提交了相应的申请。
初次不予认定
金口河区人社局最初以“自残或自杀”为由,做出了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即便法院在缺乏证据证明黄翠霞死亡与他人使用敌敌畏有关的情况下,也认定其死亡为自杀,这一判断并无不妥。这一案例凸显了证据在判定结果中的关键作用。鉴于没有外部因素导致黄翠霞接触到敌敌畏,法院据此认可了自杀的可能性,人社局据此判定不予工伤认定。
这一举措无疑对家属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冲击,他们或许坚信事件背后存在未被揭示的潜在因素,这些因素可能正在影响着事件的发展轨迹。家属们认为,仅凭自杀这一结论无法全面阐释事件的复杂性,可能存在认识上的偏差或调查的不足之处。
重新认定结果
随后,人社局重新作出判定。据其调查结果显示,事发当日,黄翠霞并未与单位或同事产生任何争执或纠纷,亦未发生任何事故。此外,她的去世并不符合“因工作时间、岗位事故伤害或突发疾病等工伤情形”。因此,无法证实黄翠霞的死亡系“因工作原因”所致伤害,亦不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工伤情形,人社局最终决定不予认定其工伤。
面对如此结果,家属或许会感到极度无助。他们或许会感到自己的诉求被忽视,尽管亲人已经离世,却未能获得工伤认定,这让他们在经济和心理上承受了巨大压力。
民事诉讼提起
付卫选择提起民事诉讼,其主张为金源公司未对母亲失踪事件给予足够重视,因而错失了救治的最佳时机。在一审和二审中,法院提出了不同的见解。公安部门已排除了他杀和刑事案件的可能性。在金源公司的工作环境和内容中均未涉及敌敌畏,因此该公司无法预见到员工的死亡。
付卫提起的诉讼行动显现出他对先前工伤认定结果的不满,他意图在公司的责任领域寻求解决方案。然而,法院的裁决表明,在法律层面,他的诉求难以获得支持。
法院对于死因的判定
在整个事件审查阶段,一审判决指出,依据人社局的调查结果,事发当天黄翠霞并未出现任何矛盾或纠纷。终审判决不仅确认了一审所认定的事实和观点,还特别强调,根据公安部门的鉴定报告,黄翠霞确系因敌敌畏中毒身亡。尽管家属认为工作强度等因素可能有所影响,但并未找到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这些因素与黄翠霞的死亡存在直接联系。
法院之所以作出此判决,乃是基于目前掌握的证据和调查结果。但这一判决无疑是对家属希望的又一打击,他们或许仍旧坚信,尚有未被揭示的真相潜藏其中。
公司答辩情况
金源公司在答辩中提出,黄翠霞死亡前的劳动时长与强度并未超出常规,而是与正常工作计划相符。据此,公司坚持其工作安排并无不当,故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综合各方面因素,黄翠霞的去世与工作关联性较低,这一观点亦多次成为不认定工伤的依据。
在这起事件中,家属们正遭受着失去至亲的悲痛,却未能获得工伤认定的支持。面对这样的困境,公众不禁提出疑问:若身处此境,又将如何应对?我们期待阅读本文的您能够点赞、转发并留下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