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渔期开启
自5月1日中午12时起,我市正式步入海洋伏季休渔期,此阶段将持续至8月16日中午12时。市海洋局对此问题给予了充分关注,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力求确保海洋渔业资源在此期间得到充分的休养生息,从而为渔业的长期、可持续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此次休渔期间涵盖了关键的“五一”节假,即便如此,市海洋局的工作人员并未放松警惕,他们各自坚守岗位,秉持着对海洋资源保护的坚定信念,主动放弃了休假,全力以赴投身于执法工作,致力于保障休渔期的秩序井然。
“五一”巡查行动
五一假期,市海洋局确保了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并迅速部署执法队伍对关键海域进行专项巡视和监管。执法人员在岗位上兢兢业业,持续发力,对可能存在的非法捕捞行为进行了严密监控,全面展开了打击措施,成功遏制了此类活动的扩散。
五一节日期间,执法机构经过持续奋斗,取得了显著成效。共查获非法捕捞船只四艘,同时收缴了24套禁用渔具“地笼”,这些地笼的总长度约为4900米,数量共计490个。此外,还放生了重量超过300斤的捕捞物。同时,成功制止了14起违规行为,有效遏制了非法捕捞活动的扩散。
非法捕捞现状
休渔期虽已实施,但在我市海域的巡查过程中,仍不断出现非法电鱼、使用地笼和刺网等违规行为。部分违法者受利益诱惑,置法律法规于不顾,铤而走险进行违法活动,这些行为对海洋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造成了严重破坏。
一些渔民存有侥幸心理,企图在休渔期间擅自进行捕捞活动,以谋取个人利益。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休渔规定的相关条文,还可能对海洋渔业的长期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因此迫切需要强化执法监督并广泛普及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
“地笼”危害弊端
“地笼”作为一种捕鱼设备,已被我国相关法律严格禁止。这种工具的网眼极其细小,导致众多幼鱼和幼虾一旦被困,便无法脱身。这种现象对水生生物资源造成了极大的损害。
在长期的捕捞作业中,对“地笼”等捕捞工具的过度使用,导致水生动物种群数量锐减,对渔业资源的持续开发构成重大威胁。此外,大量未成熟的水生生物被捕捞,加剧了海洋生态的失衡,对海洋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健康产生了负面影响。
法律惩处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中明确指出,任何采用炸鱼、毒鱼、电鱼、地笼等非法方式捕捞,若情节较为严重,将遭受没收渔具及吊销捕捞许可证的处罚;在情节极端严重的情况下,甚至可能面临渔船被没收的严重后果。此外,若此类行为违反刑法规定,行为人将依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明确指出,所谓“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水产资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具体情形包括在禁止捕捞的区域和时间段内进行捕捞作业,以及使用被禁止的工具和手段进行捕捞。当该罪行情节较为严重时,行为人可能遭受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等刑事处罚。这一规定为有力打击非法捕捞活动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
未来工作方向
市海洋局拟提升海洋伏季休渔期管理力度,并推行更为严格周密的执法手段。对于非法电鱼活动及采用“地笼”、“刺网”、“定置网”等非法捕鱼方法的行为,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确保休渔政策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
市海洋局将持续增强执法强度,对查证属实的每一起渔业违规事件实施严厉惩处,严格执行零容忍原则。通过不懈努力,该局致力于推动我市海洋渔业实现可持续和健康发展,全力维护我市海洋生态环境,确保后代能够继承一片水波荡漾、资源丰富的海洋。
非法捕捞行为的管控问题已受到广泛关注,针对这一现象,社会各界纷纷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我们诚挚邀请您在评论区分享您的观点。同时,请不要忘记为本文点赞并转发,让更多的人意识到这一议题的紧迫性与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