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对象诉求
4月7日,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发生了一起事件。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小冯向回访的检察官透露了自己的感受。小冯原籍外地,自2024年7月起在盐城务工,月收入超过7000元。由于醉酒驾驶,他必须接受社区矫正。但根据法律规定,他在盐城居住不足一年,不符合当地常住居民的条件。若在故里接受治疗,他恐将面临失业风险。鉴于此,他迫切期望能在任职的盐城完成治疗。
检察机关难题考量
小冯向检察官提出请求后,检察机关面临了新的难题。尽管法律允许缓刑在居住地执行,但小冯的个案具有特殊性。亭湖区检察院对此事表现出了极大的关注。若要求小冯回到原籍进行矫正,可能会对其职业和生活带来不便。同时,根据相关规定,盐城未能被认定为小冯的常住地。检察官意识到,需全面考量法律条文与实际情况,力求找到最合适的处理办法。
联席会议深入探讨
亭湖区检察院对小冯的困境予以关注,并召开了检察官间的座谈会。依据我国社区矫正法的规定,执行地需遵循有利于矫正对象重返社会的原则来选择。以此为依据,检察官们对事件进行了详尽的剖析。经过一番热烈的讨论,与会者普遍认同,对小冯的个案应进行全面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在盐城接受社区矫正的条件。
多方调查评估申请
检察官启动了调查程序,全面收集相关资料。调查结果显示,小冯认错态度真诚,在盐城工作期间表现良好,再次违法的可能性较小。基于这一发现,检察官认为可以向其工作地提出社区矫正的申请。随后,该院与亭湖区社区矫正管理局进行了联系,对小冯进行了社会调查和评估,并正式向其提交了在盐城实施社区矫正的申请。
法院判决实现心愿
2025年1月20日,案件进入公诉阶段。检察官向法院提交了建议,建议对小冯实施缓刑,并要求在盐城实施社区矫正。紧接着,1月24日,法院审理了案件,并接受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据此,法院对小冯作出判决,决定执行一个月拘役,并附加两个月缓刑考察期。同时,法院要求小冯缴纳2000元罚金。法院判定,小冯需在盐城接受社区矫治。此决定让小冯心情得以舒缓。
回访见证积极转变
3月28日,亭湖区检察院检察官对司法局进行了对小冯的矫正执行情况的回访。在汇报中,小冯显得非常愉悦。他说明了在这段时间里,他积极参与了学习和公益服务,工作态度也更为积极。车间主任告诉他,今年他有望获得岗位和薪资的调整。小冯非常重视这一机会,并承诺将全力配合监管,顺利完成社区矫正。小冯的这一转变,充分展示了异地执行决定带来的正面效应。
检察机关对小冯在就业地的社区矫正给予了协助,这一行为不仅维护了法律的尊严,还体现了对人的关怀。多数人觉得,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这种兼顾实际情况的做法,是否值得其他地区借鉴?我们期待大家的观点,共同深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