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快速获利帮人注册公司开对公账户?2025年这起案件判了  第1张

犯罪诱惑浮现

2024年4月,韦某在深圳务工,他结识了同乡杨某,杨某向韦某表示,能让其快速赚到钱,事成之后会给其2万元好处费,韦某身处异地,赚钱不容易,在这样的诱惑下,他很快动了心,利益驱使像无形的手,将他拉向犯罪边缘,对在深圳辛苦打工的他来说,这似乎是改变现状的便捷途径。

这次结识成为了韦某命运的转折点,原本平凡的生活被打破,打破平凡生活的是那看似诱人的“商机”,韦某没想到,自己为了这所谓的“快速赚钱”机会,即将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而这也为后续一系列事件埋下了伏笔 。

注册公司开户

同年4月末,韦某依照杨某的指示开展行动,韦某担任法定代表人,韦某注册成立了深圳某贸易有限公司,之后韦某前往深圳市的一家银行开设对公账户,在办理这些事务时,韦某可能并未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性。

公司对公账户与个人账户存在差异,开设后具备更大的转账权限,便捷性更强。韦某顺利完成了注册流程,也顺利完成了开户流程,然而他并不知晓,这个账户很快会被犯罪分子利用,会成为电信诈骗资金流动的通道,他在毫无察觉的状况下逐渐靠近了法律的红线。

账户交付使用

韦某清楚知晓对方存在将对公账户用于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可能性,可是他依旧把账户交给他人使用,此情况持续了一个多月。在这一个多月里,金钱的诱惑致使他忽视了法律的威严。他凭借这种行为非法获利 1000 多元,这少量的利益让他完全丧失了对法律和道德的敬畏之心。

在这段时期,账户被诈骗分子用作工具,有多笔非法资金在该账户内流转,韦某未及时醒悟,仍沉浸于少量非法所得带来的短暂喜悦里,全然未考虑自身行为会给众多被害人造成何种伤害。

涉案金额惊人

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工作,发现该涉案账户在使用时有单向入账情况,入账金额总计超3000万元,其中有全国各地电信诈骗被害人转入的1200多笔被骗资金,这些数字背后是无数被害人的痛苦与损失,每一笔被骗资金或许是一个家庭的积蓄,或许是救命钱。

涉案金额数目惊人,这显示出电信诈骗犯罪活动非常猖獗,其危害程度极大。韦某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促使这一犯罪行为不断扩散,致使众多无辜群众遭受财产损失。他的行为不仅是个人的违法行径,更是对社会秩序以及公众利益造成了严重损害。

司法判决结果

近日,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针对该案件提起了公诉,之后,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展开判定,判定被告人韦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判处韦某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同时,对韦某处以2万余元罚金,这一判决体现了法律对犯罪行为的公正裁决。

法院作出了判决。该判决表明,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会受到法律制裁。韦某因自身错误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他原本有机会通过合法劳动创造财富。然而他却选择了错误道路。他不仅失去了自由。还面临经济处罚。

检察官温馨提醒

公司对公账户开设手续比个人账户更便捷,其每日转账限额更大,犯罪分子更容易借助它进行电信诈骗款的转账结算,出租、出售个人银行账户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出租、出售公司银行账户的行为也涉嫌违法犯罪,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

当今社会,电信诈骗手段不断出现,大家必须增强法律意识,同时也要增强防范意识,绝不能因贪图小利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不能为一点眼前利益使自己陷入法律困境,以免给自身和家人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广大群众,你们会怎样提高自身防范此类犯罪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