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发布新规

2025年4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检共同举办了一场新闻发布会。会上,双方共同发布了《关于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法律适用的解释》。该解释的颁布显著增强了知识产权案件的法律适用度,为打击侵权活动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此举充分展现了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高度关注。全国检察机关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效,这一成果极大地提振了他们的士气。他们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均有显著提升。

广州案例入选

在本次发布会上,多起具有借鉴价值的案例被披露。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广州市检察机关办理的一宗案件脱颖而出,赢得了评选荣誉。这一成就显著体现了对其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所做努力的肯定,同时也为其他地区的类似司法实践提供了有益的借鉴。该案例特点鲜明,代表性广泛,充分展现了广州市检察机关在知识产权侵权犯罪打击领域取得的杰出成就与丰富经验。

案件基本情况

赵某和张某燕在相关案例中占据关键位置,他们共同管理一家生物科技公司。自2021年度开始,他们未获得某中药研究公司的授权,便在其自产化妆品的包装上擅自标注了该公司的“马齿苋提取液制备方法”专利号。此外,他们大量销售这些侵犯专利权的假冒化妆品。侵权金额显著,销售额竟达九十九万元之巨;此外,未售出的假化妆品价值亦达五十七万元;总计,非法经营总额已突破一百五十六万元。

检方指控起诉

广州市白云区检察院经过详尽调查,获取了大量确凿证据,对赵某年、张某燕涉嫌假冒专利罪提起公诉,并向白云区法院提交了相应的起诉状。在案件处理全程,检察院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搜集并妥善保存了所有相关证据,有力地打击了犯罪行为。此次起诉充分体现了司法机关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坚决抵制立场。

法院审理判决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经过审慎审理,认定赵某年与张某燕共同经营化妆品企业已持续多年,且对相关行业知识有深刻理解。尽管他们深知,在产品上使用专利标识或编号需获得专利权人许可,但他们仍故意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将他人专利编号印于产品包装。该行为对消费者产生了严重误导,使公众误以为该化妆品是专利产品。这一行为构成了“冒用他人专利”的违法行为,情节尤为严重。因此,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对涉事双方进行了相应的刑事制裁,以此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公正。

案例典型意义

该案例突出了假冒专利罪的核心问题,即未获专利权人授权擅自使用他人专利。这种行为通过虚假标注专利标志,误导消费者,使其误认为销售的产品为合法专利产品,侵犯了专利权人的合法权利。同时,这种行为还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文件对侵犯专利权的具体行为进行了界定,并制定了“情节严重”的犯罪认定标准。此举强化了专利在刑法领域的保护力度,为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增添了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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