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土地享有“耕地中的大熊猫”的美誉,其价值显而易见,对粮食安全具有决定性意义。为了保护这一珍贵的自然资源,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公安部于2025年5月6日联合举行了一场新闻发布会,旨在严厉打击破坏行为。在本次新闻发布会上,三家机构共同揭晓了《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涉及破坏黑土地资源刑事案件所应遵循法律问题的若干解释》。这一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即刻生效。
《解释》黑土地定义
《解释》明确指出,“黑土地”专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第二条第(二)款所涵盖的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等特定地理区域。在这些区域内,耕地表层土壤呈现黑色或深黑色,其质地优良,且土壤肥力丰富。针对区域内非法挖掘、过度挖掘及非法交易林地、草原、湿地、河湖等农用地中的黑土行为,应根据《解释》规定进行罪行判定与刑罚量定,同时亦确定了该规定适用的具体范围。
这种清晰的界定有助于执法机构准确识别哪些黑土地享有《解释》的保护,同时让公众了解黑土地保护的具体范围,进而从源头上减少对黑土地的破坏行为,确保黑土地资源在指定区域内得到有效保护。
《解释》制定原则
吴兆祥庭长于最高法环境资源审判庭强调,《解释》严格遵守刑法、刑事诉讼法及《黑土地保护法》的相关条款,精准把握立法的宗旨与核心要义,切实贯彻罪刑法定原则及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其目的在于公正审理所有涉及破坏黑土地的犯罪案件。
该原则确保了《解释》与现行法律体系保持同步,既保证了法律条文的正确实施,又捍卫了司法审判的公正性,对侵害黑土地资源的行为实施了相应的法律制裁,并有效保护了黑土地及其生态环境。
适用罪名规则
《解释》对刑法中非法占用农业用地、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以及环境污染等违法行为的具体条款进行了规定,详尽地阐述了在法律适用和判决标准上对破坏黑土地资源犯罪行为的处理,精确地区分了不同类型的犯罪,从而保障了刑罚的公正性与合理性。
对于非法盗采黑土和过度挖掘等违法行为,将按照非法占用农业用地罪进行法律制裁;对于那些虽未达到上述罪行标准,但对黑土地资源造成损害的行为,将依照非法采矿罪等相关法律进行处置,此举旨在为司法审判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解决司法难题
《解释》对黑土地破坏犯罪案件在司法实践中所面临的关键问题与挑战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其中,它对罪名的精准适用、定罪量刑的具体标准以及案件事实真相的确认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覆盖,其目的是为执法部门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提供清晰的裁判依据。
在实施过程中,对于运用“掏洞深挖”与“蚂蚁搬家”等非法手段进行黑土盗挖及过度开采的行为,《解释》依据《黑土地保护法》的相关条款,将黑土的体积作为定罪标准,以此加强刑事法律的严密性,确保此类隐蔽犯罪能够受到法律的严格制裁。
处罚标准调整
《解释》依据《黑土地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损害和侵蚀黑土地的行为采取了严格的处罚手段,并且,对非法占用农业用地犯罪和环境污染犯罪的定罪标准及刑罚幅度进行了降低。
此次调整体现了坚决遏制黑土地资源破坏犯罪活动的决心和司法指导的明确方向,目的是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向潜在的违法者传递警示,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共同投身于黑土地的保护事业。
《解释》意义影响
《解释》的发布对保障黑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该文件从法律层面清晰界定了相关法律法规,使得司法机关能够更加公正、高效地审理相关案件,进而为黑土地的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同时,提升公众对黑土地保护的认识度和关注度,促进社会形成重视黑土地保护的良好氛围,确保这一宝贵资源的持续利用,从而保障国家的粮食安全。
公众普遍关注,《解释》在实际执行阶段可能遭遇何种挑战?我们热切期待您的看法与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