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发布了《指导意见》,该文件针对食品经营许可备案及后续监管工作提出强化措施。此举旨在对食品经营许可及备案流程进行全方位规范,以保障市民饮食安全。该政策一经发布,便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新规印发背景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共同应对食品经营市场出现的多个问题,已实施联合行动。根据最新数据,近期消费者对食品质量与经营规范的投诉量有所增加。为此,《意见》的出台是为了及时规范市场秩序,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这一举措反映了监管部门对公众关切的热切响应,并展现了其持续致力于保障食品安全的决心。

核心要点聚焦

《意见》针对食品经营监管的关键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主要涵盖四个方面:一是对许可申请实施严格管理;二是规范食品经营市场的准入标准;三是具体界定监管工作的各项事宜;四是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合作。这些要点直击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从食品经营活动的起点到持续监管,构筑起一个全方位的安全保障体系。新出台的规定为食品经营监管提供了详尽而细致的指导方针。

严格许可申请

《意见》明确要求,食品销售者在开始营业前需按照法律规定取得许可证或备案文件。若商家设有外部仓库,需提交仓库平面图和设备清单等材料。对于销售低温或冷冻食品的商家,必须配置冷藏设备,采用符合规定的运输工具,并记录温度变化情况。如储存地点有所调整,需在10个工作日内上报,以防食品因变质等原因产生风险。

规范经营准入

依据法律法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单位承担着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的职责,同时严格遵循审查规范,坚决杜绝任何擅自更改许可条件等违规行为。若申请者设有外设仓库,必须准确记录仓库的具体位置。对于需审查的场所,必须按照《食品销售核查表》的规定进行细致的审查。若地址出现变动,相关部门将迅速完成注册与确认流程。对于不符合标准的,将依照法律规定予以许可的撤销。

明确监管事项

各地监管机构依据区域管理规范,强化日常监管,对商家经营场所实施审查,确保食品安全标准得以执行。食品经营许可和监管机构优化流程,提高协作效能,加大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共同维护市场秩序的稳定。

加强协作保障

《意见》强调,应强化部门间的交流与合作,改进许可备案和监管流程的衔接机制,并提升信息互通。相关部门需及时上报问题情况,协同打造监管合力,以保障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营造市民信赖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意见》的贯彻落实将显著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重磅!市监局新规出台,你的舌尖安全有保障了吗?  第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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