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淄博市举办了一场新闻发布会。会上,重点讨论了“加强生态能力建设,促进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议题。所取得的成果丰硕,且创新性显著。这些成果对其他城市的借鉴价值不容忽视。
全员环保工作机制重构
淄博成为山东省首个设立“全面环保”工作模式的地区。该模式重塑了三大环节,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设有12个专业委员会,覆盖从市级领导至社会各界的六个层级职责。此举将环保责任从单一部门扩展至整个行业共同承担。这一全面的责任体系,有效提升了环保工作的效率。该机制的推行,促进了淄博市内各职能部门间的紧密协作,使得对污染源的监管与治理更为精细和深入。
淄博设立此机制,源于其对环保工作更深层次的理解。在此前,环保工作面临协调不畅等问题。新机制从根本解决了这些问题,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朝着环保目标努力。
公安环保联动执法
淄博市在全国范围内首个设立公安与环保部门联合执法体系。该体系专门针对环境领域的各种违法行为实施严厉打击。淄博独创了“刑罚治理污染”的模式。近期,环境违法行为频发,淄博此举旨在增强环境监管的震慑作用。
该联动执法机制显著提升了环保执法的层级。公安与环保两大部门携手,在调查取证、案件处理等环节展开紧密协作。以往因证据搜集困难等原因,部分环境违法行为未能受到应有的惩处,此模式有效破解了这一困境。
首部地方性法规颁布
淄博正式推出并执行了我国首个针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的地方性法规——《淄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此举为环境执法监管的法治化进程奠定了稳固的基础。在全国层面,该法规的出台具有显著的创新性。
该法规在执行过程中,对污染排放源头实施了严格的监控。法规对监控流程及具体要求进行了详尽规定。凭借该法规的支持,淄博的环境执法监管变得更加精确和有力。此前,淄博在污染源监控上主要依赖普遍标准,而新法规则融合了地方特色与普遍标准,为执法提供了更为精准的参考依据。
环境质量显著改善
淄博在治理污染方面秉持精确、科学和依法的原则,环境状况显著改善。以PM2.5浓度为例,去年该指标的平均值为41微克/立方米,较十年前降低了57.7%,全省排名首位。此外,自2020年以来,淄博成为省内唯一一个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的城市。同时,淄博地表水考核断面的水质表现亦良好。
淄博市的数据反映出了其多领域不懈努力的成果。在应对大气污染方面,该市已制定并实施了多项高效治理措施。在水污染治理领域,持续优化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例如,针对部分老工业企业,政府要求其更新生产设备,以降低污染物排放。
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淄博致力于促进减排和降碳的协同效应,为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奠定绿色基础。该市构建了重大项目的保障体系,特别创新了“无缝对接”的审批流程,这一模式显示出显著成效。已确认40个项目的整体规模,并支持了743个省市县层面的重大工程进展。
多类试点项目的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果。六个近零碳排放试点单位积极推进创建,两家企业实施了全面温室气体减排示范项目。此举不仅为企业自身转型树立了榜样,还为全市绿色低碳转型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该措施促使淄博市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朝着积极的方向变化。
环境治理现代化
淄博在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方面采取了双管齐下的策略。首先,强化了监测网络的建设,依据既定原则,在环境质量、污染源等多个领域构建网络,确保监测工作更为细致。其次,推出了创新的执法监管模式。
执法事项得到优化与整合,企业受督导检查的次数相应减少。过去,企业常受多轮检查之苦,而今,遵循“一进门,多事办”的原则,状况显著好转。非现场执法的比例提升,对营造优质营商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关于淄博所采用的全方位生态发展战略,公众意见不一。我们诚挚邀请各位参与讨论,发表您的观点。同时,不妨为本文点赞及转发,以扩大其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