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网络截图内容引发公众广泛关注。截图内容揭示,某公司领导在夜间十一点过后发布“全面取消调休”的通知,员工未作出明确回应,随后该领导于次日凌晨两点继续发送责骂信息。这一事件引发了关于员工权益保护和企业管理方式等多重问题的深入讨论。
晚上十点多是下班时间
晚上十点以后通常为下班时段。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劳动者享有下班后的休息权利,不应受到工作的限制。比如,《劳动法》中明确指出,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不应超过八小时等规定。这反映出,员工下班后的个人时间是法律所保障的。在司法案例中,不少企业因强制要求员工下班后回复信息而败诉。员工有权拒绝在工作群中回应消息,若企业存在加班行为,本身就违反了规定。员工在合法休息时间内有权选择不回复工作消息。若企业持续要求员工下班后回复工作信息,则构成对员工权益的侵犯。
众多劳动者日间辛勤劳作,晚间或需照料家务或需休息恢复,确保员工享有充足休息权利,方能使他们以更佳状态回归工作岗位。强制要求员工下班时段处理工作事宜,与当代企业推行的人性化管理理念相悖。
取消调休涉及员工权利
员工享有调休的合法权益。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员工休息权,调休制度便是其中之一。企业需承担起制定保障员工休息权利制度的责任。比如,员工因疾病或家中紧急事由需请假调休,若企业以不合理为由拒绝,则构成侵权。有企业负责人甚至直接宣布取消调休,此行为严重损害了员工权益。员工在享受休息权的同时,面对个人无法克服的困难,企业为何要拒绝其合理调休请求?这不仅是违反劳动法精神的体现,更是对员工个人权益的不当侵犯。
从企业管理的长期视角出发,若不重视员工休息等基本权利,将不可避免地削弱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忠诚度,从而对企业长期稳定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私自定义旷工不合理
企业负责人表示,未回复信息即等同于旷工。旷工有明确的判定标准,包括未履行请假程序或未获批准擅自离岗。仅因未回复信息即判定为旷工,此做法显得极不合理。此举可能引发变相扣减工资的风险。员工未能及时回复信息可能有多种原因,如休息或未注意到信息等。企业这种对旷工的随意定义,构成不公正的管理行为。这导致员工处于极其弱势的位置,不仅休息权无法得到保障,还可能面临工资被扣除的威胁。
企业需制定合理的工作机制,确保对员工的待遇公平公正,避免权力滥用导致对员工的不当限制。
企业利益不应碾压员工权益
年底将至,企业承受着提升业绩的压力,然而,这并非侵犯员工权益的借口。员工在企业中处于较为弱势的位置,却同样拥有基本的权益需求。企业不应只关注自身利益,而忽略员工的需求。当前社会强调尊重人权,员工权益理应纳入人权保护的范围,企业管理应当以人为核心。众多成功企业案例表明,通过尊重和关爱员工,激发员工工作热情,是实现企业成功的关键。
企业若长期忽视员工权益,将损害内部和谐与稳定,进而削弱员工的工作热情,长远来看,亦对企业自身成长产生不利影响。
需征求员工意见
员工未能及时响应,可能反映了他们对这种不合理的安排表示了无声的抵制。在制定决策时,企业负责人未考虑员工的权益和观点,这种管理模式显然缺乏科学性。当企业的决策与员工利益紧密相连时,理应听取员工的意见。员工是企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若员工无法发表意见,被迫无条件接受企业的所有决策,那么企业的民主和公正将何在?这种独裁式的企业管理模式注定难以持久。
应与员工好好商量
企业年末需冲刺业绩,但并非必须以损害员工权益为代价。可以主动与员工沟通,例如提供合理的加班报酬或利用企业福利来激励他们。企业和员工本质上是利益相关者,携手合作、共同面对困难、共享成果是理想的合作关系。目前,众多企业通过和员工友好协商、实现利益共享,有效解决了困难并提升了业绩,这为其他企业提供了可借鉴的成功案例。这样的做法既满足了企业的利益需求,又维护了员工的权益,实为明智之举。
在此,我们向广大读者提问:若您身处该企业,面对此类状况,您将采取何种措施?我们期待读者们积极表达个人观点,并转发此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