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引发了广泛关注,其中,针对同一案件不同处理方式引发的争议尤为突出。以山东沂南的案例为例,涉事少年犯受到了差异化的处理,且该处理过程遵循了一套特有的机制。

同案少年犯各异处理

17 岁少年盗窃后,检察官竟这样处理  第1张

今年四月,山东沂南检察院在处理一宗盗窃案时,发现有多名未成年人被卷入其中。其中,17岁的张某盗窃次数有限,涉案金额不高,沂南县检察院决定对其采取附条件不起诉,并设定了为期六个月的考察期,同时开展帮教活动。相对地,高某因盗窃次数较多,情节较为严重,已被依法提起公诉。另外,还有两名未满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沂南县检察院对他们进行了训诫教育,并依托社会工作者的矫治教育进行干预。

不同未成年人的涉案情况决定了各自的处置方法,这反映了司法在人性化方面的努力。针对每个未成年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此举不仅有利于少年犯的矫正,同时也展现了法律在严格与宽容之间的平衡。

四级关注机制背景

当前,未成年人犯罪趋势呈现出年轻化、团伙化特点,且整体呈增长态势。针对这一现象,沂南县检察院正积极研究并探索相应的应对策略。

张洪峰,该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指出,为了更有效地应对当前形势,他们正致力于强化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精准预防和干预,以及矫正措施。为此,他们积极倡导建立一套针对罪错未成年人的“四级关注”分级干预体系。该体系全面综合了多种因素,旨在主动应对当前的局势。

多部门协同共建

自今年三月起,沂南县检察院已开展了一系列工作。该院与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教体局及妇联等多家单位密切合作,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以及部门间的协同共建共治等方面,形成了广泛的共识。

县委政法委主导,联合签署了《沂南县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工作办法》及《沂南县罪错未成年人矫治教育协作配合实施办法》,在制度层面构建了一个多部门参与的分级分类矫治教育体系。此成果的取得,归功于各相关部门的紧密合作,为今后对未成年人罪错的矫治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四级关注等级划分

沂南县检察院未检办案团队检察官杨朝霞表示,针对不同个体的差异性,他们会全面评估罪错未成年人的行为性质、情节严重程度、危害范围以及人身安全风险,进而将其划分为四个不同等级。

这四个等级具体为:特别关注、重点关注、一般关注和适当关注。通过这一等级的设定,能够确保每位未成年人接受与其情况相适宜的矫治教育,有效避免了一味追求统一标准而可能带来的不合理现象,使矫治工作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

不同等级矫治模式

沂南县检察院对特别关注对象和重点关注对象实施了创新的矫治模式,即“部门干预+联合帮教”。该模式包括通过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协同办公室联席会议,共同研究确定干预级别和分级矫治教育措施。同时,检察院还与山青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达成协议,共同推进“司法专业化+帮教社会化”的联合帮教工作。

针对一般关注和适当关注的对象,主要采取职能部门的教育矫正措施。若这些对象对管教不满或情节较为严重,将升级至更高级别的帮教。这种分层次的矫治方式全面考量了不同未成年群体的需求与特性,旨在为他们提供最合适的改造方案。

成果显著的工作成效

沂南县检察院在今年的机制运行中取得了显著成效。自该机制实施至今,已成功协助12名有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重返校园和就业。值得一提的是,这些未成年人无一再次涉及违法行为。

这一成果极大地提振了士气,不仅验证了先前工作的准确性,还为该机制的进一步普及与优化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对此机制是否应在国家层面全面推广,您有何看法?欢迎踊跃留言、点赞及转发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