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民众关注的焦点集中在重大危险源企业的安全监管问题上。这些企业犹如一颗颗潜伏的“炸弹”,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实施有效的监管显得尤为关键。

联合执法模式

此次检查沿用了以往成效显著的联合执法机制。海北州应急管理局与海北州消防支队共同展开了行动。这种“消防与地方协作”以及“专家+执法”的模式,有效整合了各方资源优势。例如,在实际操作中,消防部门对消防设施相关规范要求有着深入的了解,而应急管理部门则在企业安全综合管理方面更具专长。双方合作能够对企业实施更为全面和深入的监管审查。根据历史数据,这种联合执法模式有助于揭示更多深层次的安全隐患,过去采用此模式进行检查时,发现的隐患数量显著增加。

受检企业范围

海北州应急管理局联合消防支队,全面检查重大危险源企业  第1张

检查范围广泛,囊括了包括中石化、中石油在内的11家危险化学品企业,3家涉氨制冷企业,以及2家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如此广泛的覆盖面充分展现了检查的全面性。检查活动自近期启动,地点锁定在海北州辖区。这些企业面临不同的危险级别,如危险化学品企业一旦遭遇火源,极易引发燃烧和爆炸;涉氨制冷企业若发生氨气泄漏,危害极大,这些均成为监管的重点。尽管企业规模各异,但安全问题并无大小之分。

检查内容细则

检查内容具体而详尽,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专项检查细则》和《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细则》等规范进行。例如,在安全基础管理上,审查制度是否完善;在本质安全设计上,评估企业设施的安全设计是否合理。针对运行操作,关注操作是否遵循标准流程。在2023年10月的一次现场检查中,发现某企业在运行操作环节中,操作人员未严格依照安全作业指导书执行。此外,在设备管理环节,某企业存在设备老化部件更换不及时的风险隐患。

设备抽查情况

在检查过程中,对设备的有效性进行了严格的随机抽查。例如,对可燃气体报警仪和消防水炮等设备进行了检查。以可燃气体报警仪为例,若其出现故障,对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而言,可能无法及时察觉到可燃气体的泄漏。事实上,一些企业曾出现过报警仪长时间未校准,导致报警功能失效的情况。对于消防水炮而言,若其出现故障,火灾发生时将无法及时进行灭火。检查人员在检查某企业消防水炮时,就发现了喷头堵塞等问题,这些设备的正常运行至关重要。

问题反馈与建议

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对发现的问题毫无保留地进行了反馈。在2023年11月的检查中,针对某企业电仪管理记录中的问题,现场逐条与负责人进行了指出和说明。不仅提供了反馈,还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建议。例如,在消防与应急处置领域,建议企业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在安全管理方面,要求企业完善漏洞,提高管理水平,并强调要从源头预防问题的再次发生。

企业主体责任的强化

相关企业必须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在安全管理方面,企业不得有任何松懈。企业需采用更为严格的标准,制定比国家标准更为详尽的内部安全规范。每个岗位的操作需达到精确到秒、精确到毫米的程度。对发现的任何安全隐患,企业应立即进行整改。例如,某企业曾因消防通道堵塞被指出,次日便清理了障碍物。企业还需从单一问题出发,扩展至全企业相关环节的排查,不断优化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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