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检察机关积极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责,在黄河生态保护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通过实施具体措施,有力推动了黄河生态环境保护整体框架的构建。
行刑衔接新进程
自2023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指导文件正式实施后,宁夏地区的检察机关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截至目前,已成功办理了与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相关的案件,累计达44起。这些案件类型多样,包括非法占用农业用地、非法采矿等多种违法行为。同时,检察机关已向众多行政主管机构提出建议,旨在确保对破坏环境资源的行为实施快速且有效的打击。
管案机制新优势
宁夏检察机关利用生态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的便利,建立了一种“刑事司法与公益诉讼相结合,同时实现双向互动”的办案模式。以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为例,在处理马某某非法捕猎案件过程中,针对涉案的“三有保护动物”——野生条纹正钳蝎,严格按照既定程序进行了妥善处理。该机构一并处理了多起涉及珍贵和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违法行为案件,这些案件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衔接问题,并且已经向有关部门提出了相应的检察意见。
严打野贸黑链条
目前,私下进行的各种“野味”与“药材”活体交易已催生了“黑市”产业链的形成。此类非法交易不仅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损害,还可能引发高风险病原体的传播。宁夏检察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对涉及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的案件进行了处理,并采取了严格的打击手段。他们正致力于全面切断非法交易链条,以保障生态平衡和公共卫生安全。
力治矿产乱开采
不法分子受利益驱动,频繁非法开采黄河砂石及流域内矿产资源。此类行为不仅侵犯了国家矿产资源,还严重威胁了黄河的防洪安全与生态环境。检察机关通过审理相关案件,有效打击了非法私自挖掘和盗采资源的行为。宁夏某公司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事件,已由中卫市沙坡头区检察院依法处理。该案件导致了矿产资源遭受了严重损害,其直接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34.167万元。
修复模式新探索
宁夏检察机关实施了将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相结合的全面监督机制,运用了反向衔接的监督方法。同时,该机构推行了惩罚与生态修复同步进行的策略,以此促使违法者承担生态修复的义务。泾源县检察院向主管自然资源的行政部门提出了检察建议,对马某某实施了没收矿产品、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借助这一检察建议的实施,促进了行政执法领域的广泛协作。
未来协作新展望
宁夏检察机关即将开展行动,旨在黄河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与高质量发展中,与负责自然资源的主管部门合作,构建刑事司法与行政处罚的联动机制。双方计划运用行政检察的监管作用和行政执法队伍的专业能力,在案件信息共享、资料互递、线索移交等关键步骤上,实现日常化的协作与配合。为了实现自然资源管理中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监督的顺畅对接,双方积极合作,致力于维护黄河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宁夏地区的检察机关在维护黄河流域生态安全方面,有哪些具体环节尚待优化?在此,诚挚邀请各位朋友给予关注,通过点赞和转发来支持,并期待您能提出宝贵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