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推出我国首部针对旅馆防偷拍责任的明确规定,此规定一出,酒店等场所的防偷拍问题再度引发广泛关注。尽管《民法典》早已对相关责任有所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受害者追究责任却面临诸多挑战。
新规背景
《民法典》明确了酒店等场所的经营者需承担安全保障责任,然而,受害者寻求法律救济的过程却颇为不易。针对这一现状,广东省率先在旅馆业治安管理规范中具体化了旅馆防范偷拍的责任,这一做法具有显著的创新性。该举措旨在为旅客提供更加安全的私密环境,并有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相关数据尚未具体统计出此前偷拍引发的争议具体数量,然而,此类事件在社会上频繁出现,这一现象凸显了新规制定的迫切需求。
酒店应对
《中国新闻周刊》通过电话联系了广州、深圳和东莞的多家酒店和民宿,了解到部分场所已按照规定要求配备了防偷拍检测设备。广东省酒店行业协会的一名工作人员指出,在相关规定实施之前,许多会员酒店已自行购买了专业检测设备,对客房中的潜在风险区域进行了检查,积极承担了防范偷拍的义务。
深圳一家拥有超过十年反窃听和窃照经验的信息安全企业负责人何志会指出,能够定期进行安全检测的酒店及民宿数量有限,而选择专业机构进行排查的更是寥寥无几,整体执行效果存在较大差异。
偷拍获利
《中国新闻周刊》通过“针孔摄像头”和“偷拍”等关键词搜索相关群组,发现群内存在传授改装技巧的行为。由于购买者众多,某个团队可能控制数百台摄像头的使用权限,每月非法获利可达数十万元。
高利润驱动下,偷拍现象频繁发生,难以遏制。此现象暴露了背后隐藏的非法产业链,严重侵犯了个人隐私及合法权益。
酒店内患
据悉,部分偷拍者与酒店职员建立了合作关系。谢先生透露,安装摄像头的人并非每次都亲自到场调整,通常会有酒店职员提供协助,这一现象凸显了酒店管理的缺陷。
此类事件不仅对住客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而且对酒店声誉造成损害,同时亦对酒店业整体形象产生了不利影响。
责任界定难题
邓爱民专家提出,偷拍事件往往涉及多个环节和参与者,包括偷拍者、设备销售方以及旅馆等,这使得责任归属变得复杂且难以明确。同时,酒店从业者反映,他们未曾遭遇公安部门对偷拍摄像头的专项检查,这一现状使得部分酒店在防范偷拍方面缺乏相应的监管压力。
责任界定存在困难,导致追责时遭遇重重阻碍,不利于问题的妥善处理。
义务与免责探讨
彭錞强调,广东新规中的“确保”并非意味着绝对无懈可击。实际上,酒店需履行合理的注意义务,这包括检查、处理和清除等措施。彭錞提出,对于规模较大、收费较高且曾有过偷拍行为的酒店,应实施更严格的保障措施。这是因为酒店作为封闭空间,对人员活动的管控有助于预防偷拍事件的发生。
邓爱民提出,若酒店已全面检查且偷拍行为极为隐秘,且酒店未参与或协助偷拍,且不存在管理上的疏忽导致事件发生,则酒店可以申请免除或减轻责任。然而,这一免责标准的实际操作引发了争议。关于酒店在防范偷拍方面应承担的责任,您如何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