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博兴市各处洋溢着浓厚的节日氛围,烟花爆竹的销售额持续攀升。然而,非法买卖、运输及储存此类物品的行为,对公共安全构成了潜在风险。针对此情况,博兴警方已增强打击力度,旨在保障节日期间的安全与稳定。
燃放被罚首现案例
1月1日,体育健身广场气氛和谐,但李某某的违规举动打破了这份宁静。他在此地私自燃放烟花鞭炮,被巡逻民警现场擒获。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博昌派出所对李某某进行了罚款处理。此事件向公众发出警示,明确禁放区域内不得燃放烟花鞭炮。
春节期间,警方对烟花鞭炮的燃放进行了严格管理。尽管节日期间民众情绪高涨,但必须遵守相关法规。违规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以保障公共安全和节日秩序。
城东查处两起销售
1月20日,城东派出所迅速采取行动,成功破解了两起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案件。嫌疑人赵某某未取得必要的运输与经营许可,私自从外地购进烟花爆竹,在博兴地区进行销售。赵某某的行为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条款,最终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王某某虽知临时销售许可证已不再有效,却依旧进行销售。其行为明显违法,相关烟花爆竹已被依法查扣。此案例亦警示业内同行,遵循法律、规范经营极为关键,任何非法销售都将遭受严格的法律惩处。
陈户首查大量存储
1月23日,陈户派出所工作人员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发现王某某存在违规行为。王某某于陈户镇某超市非法囤积大量烟花爆竹。此举如同在居民区安置定时炸弹,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博兴县公安局迅速行动,依法对王某某进行了行政拘留。同时,警方查获并收缴了所有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这一措施有效消除了潜在的安全风险,保障了公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此举体现了警方对公共安全职责的坚定承诺。
湖滨集市查获售卖
同时,对孙某的非法所得进行了追缴。
此次行动让市民深刻认识到合规购买烟花爆竹的必要性。同时,它也向公众表明,警方在各个角落都保持着高度警惕,坚决打击非法销售行为,以维护市场秩序的稳定。
陈户再打销售窝点
1月25日,陈户派出所积极行动,成功端掉两个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摊点。涉案的王某某、郑某某非法活动被彻底揭露,他们所售烟花爆竹已被依法收缴,非法所得也已全部追回。
连续的打击行动对非法从业者起到了明显的震慑作用。警方对每一个非法销售点都进行了严格查处,这一举措表明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动将持续加强,目的是为了保障节日期间的安全和稳定。
警方宣传提醒大众
博兴公安通过新媒体渠道,包括博兴交警的发布平台和微信视频号,进行了广泛的信息传播。他们着重指出,居民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烟花爆竹的法律法规,坚决抵制参与任何非法行为,同时在购买时务必选择合法的途径。
警方提醒民众加强警觉,遇有非法交易、运输、储存等活动,一经发现即需迅速上报。居民积极参与是保障节日安宁和谐的关键因素。您是否会对周边非法制作与销售烟花鞭炮的行为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