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或出借银行卡、电话卡以换取报酬,个人可能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共犯。此类行为不仅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还将受到联合惩戒。我国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颁布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简称《惩戒办法》),并已启动实施。该举措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电诈严峻现状
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在刑事案件类型中表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尽管近期法律法规逐步完善,电信诈骗治理已取得一定成效,但诈骗手段持续演变,技术对抗也在不断升级,这导致相关案件持续高发。以今年上半年为例,全国检察机关对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的人数高达2.5万,同比增长44.1%。这一现象反映出,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与治理工作仍面临重大挑战。同时,这也说明仅靠法律惩处无法彻底解决问题,必须采取更多综合性措施来加强管控。
市场上不断涌现非法出租、出借、买卖电话卡的情况,此类行为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了便利条件。犯罪分子借助这些非法电话卡实施犯罪,导致案件侦破难度加大。因此,仅从法律角度惩处电信诈骗罪犯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必须从源头入手,对那些协助电信诈骗的个体也需进行严厉打击。
《惩戒办法》施行
《惩戒办法》作为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实施的关键辅助文件,自12月1日起正式生效。这一办法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它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相关犯罪提供了更为详尽的法规依据。尤其是,该办法对处理相关违法行为的程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该文件发布的主要目的是对以往打击电信诈骗工作的经验与教训进行系统性的归纳和总结,同时参考了国际上在反诈骗领域取得的成效。文件深入分析了多起电信诈骗案例,从多部门协同管理的视角出发,确立了一套科学且合理的惩罚体系。其内容详实,不仅适用于政府机关的执法活动,还为公众提供了遵守的标准。
惩戒措施多样
惩戒措施已覆盖电信网络、金融及信用三大领域。具体分析,电信网络领域的惩戒主要针对限制被惩戒者名下电话卡和物联网卡的使用权限及过户等操作。至于信用惩戒,则涉及将相关个人列入“电信网络诈骗”严重失信名单,并将此名单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上进行共享。
各项惩戒措施并非孤立实施。以电信网络惩戒与信用惩戒相结合为例,针对涉嫌出售或出租电话卡的个人,若其电话卡功能受到限制等电信网络惩戒,其信用评级亦将随之降低。此信用评级下调将对其在贷款申请、乘坐飞机或高铁等需要信用审查的场合产生负面影响。多种惩戒手段的综合运用,能有效对相关个人施加显著制约。
惩戒对象范围
联合惩戒机制覆盖面广泛,不仅针对因电信诈骗等犯罪行为被判刑的个人,亦包括因非法交易、租赁、出借电话卡等违规行为被认定违法的单位和个人及其策划者。即便非法买卖互联网账号三次或以上,或协助实名验证三次或以上,相关责任主体也将受到相应的惩处。
打击犯罪的范畴已从单纯惩罚个体扩展。在日常生活中,某些人可能轻视出售个人电话卡的行为,然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此类行为若累积达到特定次数或标准,将面临联合惩戒。该措施的实施拓宽了保护领域,有助于更高效地抵御电信诈骗对公众造成的损害。
联合惩戒原则
联合惩戒期间,受惩者自接到通知之日起,须在十个工作日内提出保留一张未涉事电话卡之申请。该惩戒机制恪守依法认定、适度惩戒及动态管理三大原则。受惩者享有依法申诉的权利,若因错误判定导致损害,将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该原则彰显了公平正义,既确保了犯罪者难以规避法律惩处,又显著降低了误判与错判的风险。执行惩罚时,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显得尤为关键。与此同时,在打击犯罪活动时,必须保障公民在遭受处罚时能够行使申诉的权利。
治理意义重大
联合实施的惩戒举措,凭借协同效应,有力地遏制了电信诈骗及其关联违法行为的蔓延,显著提高了犯罪成本,并增强了法律的威慑作用。此举向公众传递了加强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的坚定信号。在信息传播迅猛的当下,提倡强化联合惩戒,有助于提高公众对相关违法行为的认识,进而有效降低此类犯罪的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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