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最高检在山东微山县举办的“南四湖专案”指导性案例新闻发布会上,其意义极为重大。此次发布会不仅与南四湖流域的生态环境息息相关,还涵盖了多省协作治理等多个亮点。南四湖作为我国北方最大的淡水湖,地处四省交界,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同时也面临着复杂的污染治理挑战。
南四湖基本情况
南四湖地处山东、江苏、安徽、河南四省的交汇地带。作为我国北方最大的淡水湖,它在京杭大运河航运及南水北调东线工程中扮演着关键角色,不仅是交通要道,还承担着输水干线及调蓄水库的功能。这个面积达1266平方公里的湖泊,流域面积更是广阔,达到3.17万平方公里。当前,其生态环境治理已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南四湖,这一多功能的湖泊,其生态稳定状况对众多领域产生着深远影响。
南四湖污染治理工作已持续多年,其在众多基础设施工程中扮演着关键角色。然而,治理成果并不理想,污染问题依然严重。
治理困境
治理措施虽持续实施,现状却不容乐观。历经十余年治理,地方党委和政府投入了大量努力,然而,由于污染类型多样且相互交织,以及跨行政区域的治理分歧,以及边治理边污染的现象,治理成效始终未能得到根本改善。治理问题非单一地区所能解决,它牵涉到多个省份间的利益平衡、治理规则的差异等多重复杂因素。
湖泊所受污染来源多样,治理过程中难以确立统一标准,这情形宛如战场上缺乏统一指挥的士兵各自为战,其效果无疑会大受影响。因此,污染问题反复出现,尽管投入了大量资源进行治理,却始终难以实现预期的理想效果。
最高检办案方式
南四湖流域涉及多个省份,因此最高人民检察院亲自介入,直接启动案件并组建了专案组,采用创新的“组团办案”模式。在办案过程中,紧跟时代发展,运用科技手段。该流域拥有53条较大规模的入湖河流,为此,最高检首次运用卫星遥感技术对整个区域的污染状况进行监测。
该技术的应用显著提高了案件办理的效率和精确度。在处理跨地区案件方面,此方法树立了典范。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它为环境监管工作开拓了新的途径,使得对污染源的精确打击和全面治理成为现实。
执法标准不统一问题
跨区域流域治理的难点主要在于执法标准的差异性。以南四湖为例,这一地区在山东被视为省级自然保护区。在苏鲁两省的工矿企业废水排放标准方面,针对硫酸盐和全盐量的要求,执行的标准存在明显差异。
在运输船舶的情境下,两省的船舶在同一航道行驶,但关于船舶污染物是否可直接排入湖泊的规定却截然不同。这种情况如同游戏中存在两种规则,难免引发混乱。这亦是水资源治理难以形成统一行动、污染范围持续扩大的关键原因之一。
推动执法标准统一
最高检专案组将确保执法标准的统一性作为首要任务。针对工矿、农业养殖和船舶等领域的污染问题,同步推进执法标准的实施。为实现这一目标,最高检主动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例如,与生态环境部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合作,推动四省共同制定综合排放标准。
全流域治理的根本性意义在此显现,唯有坚持统一标准,治理成效方能得以确保。此举为南四湖的全面治理奠定了坚实基础,并成功解决了长期困扰治理工作的核心难题。
专案的成功意义
南四湖专案在短短1年零11天内便解决了长期未能解决的治理难题。检察公益诉讼的融入法治监督体系成为这一成功的关键因素。此举充分发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体制的优势,并将其成功转化为提升国家治理水平的动力。
万峰湖专案与此次案件均展现了检察机关在跨区域流域生态治理中,通过公益诉讼制度取得的显著成效。同时,创新模式机制,形成了“中国方案”,为全球范围内解决此类问题提供了参考。对于“中国方案”在其他地区的推广,如何实现本地化适应?欢迎在评论区发表你的见解,并点赞转发,让更多人了解这一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