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连司法领域,民事检察与技术检察部门紧密合作,其协同作业成效斐然。这种新颖的工作模式已成为司法实践中的显著特色,值得特别关注。

协同履职初衷

大连市检察机关的民事检察部门在法律监督领域有着独到的思考。近期,司法实践中发现,传统审查手段在面对虚假诉讼等特定案件时,审查力度不足。这类案件中的证据表面上看似合理,但通过传统审查,隐藏的真相往往难以揭露。自2021年起,大连市检察机关着手探索新的工作模式,这一举措源于对高质量案件办理和精准监督的司法需求。实际上,不止大连,众多地区的司法工作同样面临类似挑战。大连检察机关的新探索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宝贵的借鉴和示范。

大连检察机关:检察技术辅助调查核实,让虚假诉讼无处遁形  第1张

大连民事检察部门充分认识到,单一的民事检察工作模式在应对复杂案件局面时显现出局限性。随着社会民事纠纷的日益复杂化,诸如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等涉及金额庞大、影响广泛的案件类型正逐渐增多,迫切需要新的工作策略来应对这一挑战。

大连检察机关:检察技术辅助调查核实,让虚假诉讼无处遁形  第2张

文检鉴定工作

自2021年以来,民事检察部门与市检察院司法技术鉴定中心的合作日益紧密。双方已对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进行了60余次签字文检鉴定,这一数量占总接受委托文检鉴定的75%。大连庄河市检察院和中山区检察院的多起案件均显现出这种合作的成效。以某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为例,银行依据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要求原法院判决借款人和保证人承担相应责任。然而,申诉人坚决否认曾签字。

民事检察部门将合同提交至市检察院的司法鉴定中心。该中心进行了专业技术鉴定,认定签名并非申诉人所为。这一鉴定结果对于民事检察部门准确处理案件起到了关键作用。此事实有力地证明了检察技术在民事检察案件处理中的不可或缺性。

突破瓶颈举措

民事检察部门二级机构在案件办理中寻求突破,积极探求专业测试技术的应用潜力。在某一特定案件中,惠某的证词被视为核心证据。然而,经过检察人员的仔细审查,发现其证词内容与常理不符。随后,民事检察与检察技术部门携手合作,运用心理测试技术进行深入分析。测试结果表明,惠某的陈述并不真实。这一发现导致惠某心理承受不住,最终承认了其协助虚假陈述的事实,并重新提供了证词。

法院采纳了这一新证言,不仅撤销了周某的诉讼要求,还确认了此案为虚假诉讼。基于此,相关犯罪嫌疑线索被转交给司法机关处理。这一情况凸显了在处理民事案件时,多种技术手段的重要性。当案件陷入僵局时,积极采用技术手段或许能够成为突破困境的有效途径。

技术成果应用

大连检察机关:检察技术辅助调查核实,让虚假诉讼无处遁形  第3张

市检察院开发的“司法网拍带(长)租拍卖”监督系统发挥了显著成效。该系统成功筛查出多起虚假带长租不动产网拍案件线索。随后,基层检察院与市检察院携手对线索进行逐一调查。针对案外人与被执行人串通伪造租赁合同以妨碍执行等情形,检察机关已向法院提出10项检察建议。

所有相关当事人均已接受司法制裁。此情况反映出技术成果得以实际应用于工作成效。若无该监督机制的介入,这些案件背后的真相或许难以揭露,当事人亦难得到其应得的惩罚。

下一步工作计划

大连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在未来的工作中,明确了明确的发展路径。该部门将持续挖掘现代化检察办案的全新模式,并与检察技术部门的合作不断深化和拓展。一方面,对现有的技术和工作流程进行持续优化;另一方面,积极寻求新的技术融合点。例如,尝试将前沿的大数据分析技术应用于排查新型虚假诉讼案件的可能性。

此类探索对提高民事检察工作的精确性大有裨益,能够确保监督工作坚实高效。我国在持续增强司法质量和效率的过程中,正稳步前进,以便更有效地应对社会多元化发展趋势带来的司法新挑战。

思考与提问

大连检察机关所采用的创新协同工作模式,对于民事检察工作质量的提高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然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协作沟通的障碍以及技术更新带来的成本压力等问题。我们期待读者共同参与讨论和分享。同时,也欢迎各位点赞及转发本文,以扩大对大连检察机关卓越工作成就的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