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读特记者对北京市百瑞(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周贵华律师进行了专访。访谈内容主要围绕宠物店领养宠物时签订的协议可能涉及的虚假宣传、不公平条款以及如何应对相关陷阱等消费者关注的法律议题展开。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众多宠物爱好者的合法权益。

领养协议的法律性质

《领养协议》的法律属性是诸多判断的基石。观察其签署主体,诸如“送养机构”等宠物店属于商业机构,而非动物保护的非营利组织。分析其签署目的,宠物店的“送养”行为实则以“宠物送养”为名,行销售“宠物”与“宠物饲料”之实。审视《领养协议》的核心条款,领养方以购买宠物用品套餐形式支付的费用,大体与宠物市场价格相当。据2023年的统计数据,此类领养套餐费用与直接购买宠物价格相差不超过10%。因此,《领养协议》本质上应被视为买卖合同。

消费者将面临何种后果?若宠物店未向消费者清晰告知《领养协议》中领养费用及相关重要信息,如违约责任等,消费者可能在不完全了解的情况下完成交易。

虚假宣传的判定依据

宠物店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的问题?周贵华律师表示,这需视乎是否向消费者明确告知《领养协议》的具体内容。以2022年的一起案例为例,某宠物店声称“宠物猫源自流浪猫”,误导消费者认为是在进行公益领养,实则是在进行商业销售。若存在此类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的行为,则可认定为虚假宣传。然而,若在交易过程中没有误导,例如商家明确告知领养方式为购买套餐,消费者也同意相关协议,那么这可以被视为一种吸引顾客的商业策略。

消费者对产品的接受程度往往被忽视。他们有时并未详尽阅读合同条款,即便商家可能存在误导,他们也可能未察觉到。这种情况可能成为引发纠纷的隐患。

捆绑式消费条款分析

目前普遍存在的免费领养后按月支付费用的模式,属于典型的捆绑消费条款。这种模式是否会使合同失效?情况相当复杂。宠物店市场中,交易者和参与者众多,竞争激烈。周贵华律师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指出,只有当宠物店工作人员在《领养协议》中以显著方式,如字体放大或加粗等,明确告知领养者需承担的附带消费猫粮及价格违约等责任时,该条款才能被视为合同的有效内容。

根据市场调查,部分区域的数据表明,近20%的消费者在参与此类领养消费时,遭遇了不合理的要求。在猫粮等附加条款价格公道且违约责任明确的情况下,合同并非完全无效。

特定领养条款的有效性

若合同约定以宠物实际需求为消费依据,周贵华律师指出,此条款虽具效力,却因未明确价格、品牌等关键要素,实际执行存在困难。实践中,因宠物成长阶段、品种、健康状况各异,确定“实际需求”尤为棘手。此外,在司法判决中,因该条款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已有多起诉讼因之被驳回。

此类条款的不可执行性所引发的困境在于,一旦发生纠纷,双方的权利与责任往往难以通过法律手段得到明确界定。

遭遇套路后的应对措施

在购买宠物时若遭遇免费领养陷阱,周贵华律师提出以下建议。消费者应首先厘清个人需求,明确是倾向于市场购买还是收养。例如,2023年的一起纠纷中,消费者因未区分二者而陷入困境。若涉及宠物诊所或宠物医院等店铺,消费者还需核实其是否拥有动物诊疗许可证,以及工作人员是否具备兽医执业资格。此外,购买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登记并证明,这有助于保障个人权益。

众多消费者在遭遇欺诈后,对于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感到困惑,而此番举措则为他们提供了一系列应对策略。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思考

当前宠物交易市场,消费者权益保护遭遇重重考验。虚假宣传频发、合同条款模糊不清,这些问题均暴露了监管与自律的不足。对于改善现状,是期望政府加强监管,还是依赖行业自律?欢迎各方发表看法,积极参与讨论。同时,也请点赞并转发本文,让更多宠物爱好者掌握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