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日酒驾频发
“五一”本该是充满欢乐的假期,可是,有部分驾驶人却怀着侥幸心理酒后驾车,这给交通安全造成了极大隐患。4月30日至5月1日期间,多地执勤民警陆续查获了多起酒驾、醉驾案件,这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这些驾驶人对酒精以及驾驶危险性认识不够,将交通规则视作不存在 。
在此期间,从各地查获情况可知,涉及多种不同类型车辆,其中有三轮摩托车,有小型汽车,还有普通摩托车等。饮酒驾驶行为,关系到驾驶人自身生命安全,对其他道路使用者构成威胁,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4月30日执勤查获情况
4月30日13时20分左右,杨某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在毛坦厂镇李家冲村部附近被执法人员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2mg/100ml 。13时50分,杨某饮酒后驾驶普通摩托车,行驶至东河口镇南官亭村时被相关人员拦下,此时其酒精含量达51mg/100ml 。短时间内,有关部门查处了多处酒驾行为,这清晰显示出,部分人群在交通安全方面存在问题,即缺乏重视。
当天14时45分左右,潘某饮酒后驾驶普通摩托车,在椿树镇椿井路行驶时被查获,其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4毫克 。14时59分,张某饮酒后驾驶普通三轮摩托车,在淠东乡代庙村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其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3毫克 。这些酒驾人员必定会面临法律的惩处。
5月1日上午查获案例
5月1日13时左右,刘某某饮用了酒,随后他驾驶普通摩托车,在东河口境内X002上堰村附近被相关部门查获,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0mg/100ml 。13时30分,王某某饮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该摩托车未悬挂号牌,他行驶至横塘岗乡杨岩村龙潭河水库停车场附近。呼气式酒精检测有了结果,结果显示他体内酒精含量达到每一百毫升八十八毫克,他已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这会让他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
这时,大家都在愉悦地度过假期,充分享受着轻松欢乐的时段。然而,有部分驾驶人却选择冒险酒后驾车。这种行为不仅会给自身以及家人带来潜在风险,还会给整个社会造成不良影响。长久以来,警方始终在持续加大交通执法力度,对酒后驾车行为秉持绝不姑息的态度。
5月1日下午查处情况
15时左右,谢某某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当行驶至中店镇中店街道时,他被查获。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1mg/100ml 。19时10分左右,施某某酒后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当行驶至双河河南大桥时,被执勤民警拦截。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9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在短时间内出现了多起酒驾情况,这突出了治理酒驾的严峻程度。
一些酒驾人员存在侥幸心理,他们对酒精影响驾驶能力的情况估计不够,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将非常严重。执勤民警一直坚守岗位,为众人出行安全提供保障 。
5月1日晚间酒驾查处
19时30分,张某某饮酒后驾驶汽车,该车行驶至横塘岗乡龙王岩村乡道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6mg/100ml ;20时许,潘某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该车行驶至东河口镇牌楼村南通道时,被民警执法查获,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5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晚间时段,酒驾发生率相对较高。酒驾驾驶人的行为,对道路交通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警方会依据法律,处理每一起酒驾案件。通过这样的方式,维护交通秩序,保障群众在节假日出行时的安全。
酒驾危害与警示
酒驾会致使驾驶人反应变得迟钝,会让驾驶人的判断力有所下降,会提升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多起酒驾相关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大家应把这些事件当作教训,杜绝酒后驾车这种行为。节日期间,亲朋好友间聚会的数量有所增加,不过任何时候,都要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一原则。
公安机关会持续加大打击力度,打击对象为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广大市民需积极监督,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为保障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市民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勿酒后驾车,大家对此次节假日期间多地频发的酒驾事件看法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