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突发
近期,灌阳县新圩镇发生的一起宠物狗伤人事件受到了广泛关注。当天中午,新圩派出所接到报警,得知村民陆某被蒋某家的狗咬伤。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了争执。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陆某和蒋某情绪均很激动,争执非常激烈,现场气氛异常紧张。
陆某在经过蒋某住所时遭遇了未束绳的犬只。该犬突然冲出,导致陆某腿部受伤。事件发生后,陆某迅速前往医疗机构接种了狂犬病疫苗。起初,这仅是邻里间的寻常小事,但随后因赔偿问题,双方矛盾逐渐加剧。
索赔分歧
事件发生后,陆某向蒋某索要赔偿,期望因狗咬事件所受损失得到补偿。然而,在医疗费用赔偿问题上,双方意见不一。陆某坚称,其不仅承受了身体之痛,还承担了医疗开销,因此蒋某应承担全部赔偿。
蒋某提出,尽管陆某的狗对其造成了伤害,但陆某也有一定过错,故费用不应由其独自承担。双方对责任分配持有不同看法,均未作出让步,矛盾持续加剧。
警司介入
为阻止冲突加剧,值班警官立即启动了“警司联合办公”程序,迅速组建了联合调解团队,该团队专注于处理本次争端。调解团队抵达现场后,首要任务是平息双方激烈的情绪。
警方与陆某、蒋某进行了深入沟通,强调邻里矛盾有望通过合理途径得到妥善处理。同时,警方敦促双方保持冷静,避免情绪波动。情绪平复后,调解团队迅速展开对事件全过程的全面调查,为后续调解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
法规讲解
调解小组根据《民法典》中有关动物饲养的条款,对陆某与蒋某的情况进行了详尽解释。他们指出,我国法律对动物饲养者或管理者在动物造成他人损害时的责任有明确的规定。
蒋某家中的未拴狗只造成了陆某的伤害,蒋某需对此承担主要责任。调解小组向陆某解释称,在特定情境下,若侵权方故意实施或存在重大疏忽,饲养者或许可以免除或减轻责任。然而,在本案中,陆某的行为并未显示出上述特征。双方均根据法律规定,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有了明确的理解。
情理疏导
警方在阐述相关法律规定时,不仅运用理性进行论证,同时也借助情感引发共鸣。他们向陆某和蒋某阐述道,邻近的友情比远亲更为亲近,鉴于二人同村居住,频繁相见,理应增进彼此的理解与接纳。
小事虽不足以引发争执,但即便伤口可以愈合,邻里之间的矛盾却往往难以修复。警方已公开了多起邻里和谐共处的典范,旨在促使双方换位思考,有效处理当前矛盾。
圆满解决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陆某与蒋某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最终达成了共识。蒋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保证会严格遵守养犬相关法规,文明养犬。他承诺会妥善管理自己的爱犬,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陆某目睹蒋某真挚的表情后,放弃了原有立场,双方遂达成共识。纠纷随之圆满解决,社区邻里关系得以恢复。此事充分体现出调解的积极作用,亦警示人们在生活中遭遇类似矛盾时,需保持理智,妥善应对。您是否遭遇过因宠物问题引发的争执?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故事,并请点赞及转发此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