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议会在10月15日对该《选举(保障网络广告诚信)法案》进行了三次详细审议,并最终正式批准了该法案。该法案的核心内容严格规定,在选举活动中,任何利用“深度伪造”技术或其它数字手段制作与候选人有关的广告内容的行为均属非法。此规定充分体现了新加坡在保障选举公正与遏制虚假信息传播方面的坚定决心,标志着该国在该领域取得了显著成就。
法案的核心内容
《选举(网络广告诚信保障)条例》严格规定,在选举过程中,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得发布或散布通过数字技术制作或操控的,表面上看似真实的候选人相关“虚构”资讯。此类资讯可能伪装为真实事件,展示候选人未曾表达、未曾执行的行为。本法律针对此类行为设定了四项严格的限制条件:资讯需为网络选举广告,其目的在于影响、推动或破坏政党或候选人的选举结果。若此类“深度伪造”资讯同时满足上述四项条件,并在选举令发布至投票截止期间出现,发布、传播或转发该资讯的行为将构成刑事犯罪。
新加坡数字经济与传媒局先前已正式表态,对于诸如美颜滤镜等细微的技术调整,此类行为并未纳入本次监管范围。此决定基于一点,即此类调整与参选者的行为或言论并无直接联系。该界定充分体现了该法案在保障选举公正性的基础上,亦充分遵循了技术应用需适度实施的原则。
法案的实施背景
新加坡《联合早报》于15日的报道中,担任数码发展与新闻事务部长的杨莉明在提交相关法案的同时,对法案的实施细节进行了深入阐释。杨莉明着重指出,尽管非选举时期虚假信息的扩散可能对选举秩序产生一定影响,但政府在此期间面临难以提前介入的挑战。她进一步强调,为确保选举诚信得到切实维护,法案中的防护措施必须在选举活动最为集中、干扰行为最为频繁的时段得到全面而严格的执行。
新加坡信息通信与媒体发展局即将推出一套行为规范,该规范致力于全方位监控并有力应对利用数字手段对信息进行篡改的行为,其监管职能不仅限于选举期间的监督。此举充分体现了新加坡政府保障选举公正性的坚定决心,同时也映射出对国家未来发展规划的周密思考。
法案的具体应用
15日,杨莉明于新加坡国会质询环节中明确声明,新出台的法律并无旨在对个人交流内容进行监控的意图。她特别强调,在判定一段对话是否构成私人沟通时,选举官员将全面评估多个因素,涵盖新加坡民众获取信息的难易程度、对话发生的群体是否对公众保持透明度,以及群组成员间的互动方式等。此番阐述充分体现了该法案在执行过程中的灵活性与精准度。
依据现行法律条文,公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拥有向个体或集体,包括但不限于社交媒体等网络平台下达指令的权限,旨在责令其删除所谓的“深度伪造”信息,或者对新加坡区域内的用户访问相关内容实施限制,亦或对相关信息的网络传播进行中断或削弱其传播强度。此权限的赋予,旨在保障法律法规在执行过程中能够充分发挥其效能。
法案的国际背景
新加坡立法机构新近出台的法律法规,恰逢全球范围内选举活动期间,深度伪造信息频发的敏感时刻。杨莉明议员于15日的议会讨论中明确指出,由人工智能技术产生的虚假信息可能对民主政治的基础构成严重威胁。在展示了一段时长38秒、涉及个人隐私且由AI制作而成的视频后,她进一步强调:“假如目前您所目睹的深度伪造视频尚不能让您坚信其模仿了我,那么未来可能出现的更加高级的版本将使您难以辨别其真伪。”
安全警示明确揭示,“深伪”技术可能对选举公正性构成潜在威胁,此举充分体现了新加坡政府在应对全球性挑战时展现出的深远谋略与战略视角。
法案的社会影响
新加坡总理李显龙于七月重申,网络平台大量散布了诸多冒用其名义就地区政治及国际形势发表观点的虚假视频,此现象显著暴露了深度伪造技术对公众信任及社会稳定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
新加坡立法机构正式通过了《选举(网络广告诚信保障)法案》,此举不仅加强了国内选举诚信的根基,亦在国际舞台上显著提升了应对深度伪造技术挑战的能力。
法案的未来展望
技术进步的持续深化使得“深伪”技术的潜在风险可能不断上升。新加坡政府发布《选举(维护网络广告诚信)法案》之际,对现行法律法规的持续修订和完善亦势在必行,以保障有效应对未来可能遭遇的各类技术挑战。
数字素养的普及推广对于保障选举的公正性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增强民众对深度伪造技术的识别和防范能力,能够有效阻止虚假信息的传播及其可能引发的消极影响。
新加坡当局正式颁布并执行了《选举(保障网络广告诚信)条例》,这一举措充分展现了该国在确保选举公正性方面的坚定意志和卓越执行能力。该法规不仅致力于强化我国选举环境的健康性,而且在应对深度伪造技术带来的挑战方面,为全人类提供了关键性的支持。展望未来选举,个人深感有必要探讨如何在技术进步与选举诚信之间实现更为和谐的平衡,衷心期盼您在评论区发表您的真知灼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