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南局监察执法三处监管范围内的某煤矿在石门揭煤作业中出现了瓦斯浓度超标现象,此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瓦斯浓度超标直接关系到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对于是否需要全员撤离以及相关安全设备是否已启动等问题,迫切需要得到明确的答案。
瓦斯超限事件触发监察
事件发生后,监察人员立即抵达监控中心展开指挥协调。监控中心成为调查的核心区域,人员安全状况及安全设施的响应成为监察工作的核心关注点。该事件近期发生,具体地点位于该区域内的某特定煤矿。
在石门揭煤过程中该煤矿遭遇异常情况,监察人员对此予以高度重视。他们的行为充分展现了其职业素养,迅速采取行动以全面了解现场情况。
人员撤离情况调查
监察员着手验证人员疏散的实际状况。起初,矿方负责人声称当班作业人员已悉数撤离,甲烷电闭锁设备也已正确启动。但监察员高云经检查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发现实际情况与所述不符。这一发现凸显了矿井安全监测数据的极端重要性。
该区域作业人员据矿方所述仅有四人,负责带班的矿领导因巡查其他区域而未在作业现场。这一情况引发了监察员的疑问,监察人员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凸显了该事件在安全监管方面的重要性,不容小觑。
石门揭煤跟班管理问题
监察员高云对石门揭煤作业期间缺乏专人现场监管表示质疑。矿方负责人回应称,依据公司批准的文件和相关规定,并未明确要求必须配备专人。然而,高云强调,《煤矿安全生产条例》中明确指出,石门揭煤作业属于高风险操作,必须指定专人负责。
矿方对新条例的学习存在不足。在此次交流中,矿方意识到在执行安全管理规定时存在偏差。未能准确理解新条例的内容,可能导致不可预见的安全生产隐患。
相关法规解读与普法
刘涛监察员向矿方传达了相关法律法规。他不仅阐述了《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的相关条款,还特别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中关于对未设专人现场管理危险作业的处罚措施,并对此类情况的处理标准进行了详细说明。
矿方已明确,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需严格遵循。法规内容具体且指向明确,表明仅凭直觉和经验进行安全管理存在风险,可能导致如瓦斯超限等潜在隐患。
瓦斯超限关联因素分析
刘涛监察员指出,石门揭煤过程中已出现顶板漏空现象。若当时设有专人对现场安全管理负责,并迅速处理相关问题,或许能避免瓦斯浓度超标。顶板漏空可能干扰瓦斯的释放与流动,进而引发瓦斯浓度超标问题。
安全管理各要素间存在紧密的相互依存关系。忽视任何一个细节,都可能触发一系列连锁的安全问题。因此,企业必须从源头着手,加强安全管理防范措施。
安全教育培训监察方向
肖丹,监察执法三处负责人,指出目前某些煤矿在安全教育培训环节存在不足,过分强调培训的频次和时长,却未充分关注法律知识的学习及培训成效。
未来,监察执法将把相关内容作为必查项目。此举反映了监察机构对煤矿安全监督的全面性和深入性,强调从安全培训开始抓起,旨在确保煤矿从管理层到一线作业人员均能切实遵守法律法规,从而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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