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实施后,4300万家企业将迎来哪些重大变革?  第1张

近期举行的“新公司法在实践中的应用学术交流会”引起了广泛关注。该会议由多个机构联合举办,其中上海市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等关键参与者的观点尤为突出,并构成了会议的一大亮点。

马屹的参会身份尤为重要

近期,众多学术研讨活动频繁举行。其中,“实践中的新公司法学术研讨会”吸引了众多专业人士的关注。上海市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兼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副主任马屹出席并发表讲话。马屹及其所在机构在商务贸易和仲裁争议解决领域拥有丰富的资源和经验,他的参与和发言预计将引导多个议题的发展方向。他的出席为专业交流提供了更高层次的平台,使与会者得以从更广阔的视角深入探讨问题。马屹在研讨会中的地位与上海在国际贸易和法务仲裁领域的影响力紧密相连。

从经营指引看公司法价值

2023年颁布的新公司法现已实施多时。我国公司数量已超过4300万家,新法对公司界产生了深远影响。公司设立流程得以简化,繁琐步骤得到改进,注册费用也有所减少。众多企业,尤其是初创的中小微企业,从中获益匪浅。此外,新法营造的融资投资环境吸引了更多投资者。在运营层面,新法明确了各环节责任,使公司运营更规范有序,并有效保护了投资者权益。大公司的投资决策亦趋于稳健,这些均体现了新公司法的重要价值。

中小投资者长期处于较为脆弱的境地。新修订的公司法着重强化了对他们的权益保障。例如,增强了他们在公司决策中的发言权,并对公司的权力行使施加了限制,这些措施均体现了公司法在经营指导方面的直接价值。

争议解决体现公司法价值

公司运作涉及诸多环节,商业活动的频繁导致交易量上升,相应风险亦随之增加。合同签署是企业运营的关键环节,大型企业每年签署的合同数量高达数千份。这些合同中潜藏的风险和随之而来的争议层出不穷,使得许多公司法实践问题成为关注的焦点。在此背景下,马屹指出诉讼与仲裁在解决争议中的关键作用。诉讼凭借其法定程序的公正性,而仲裁则以其灵活高效的特点,为企业提供不同角度的服务。两者相辅相成,共同发挥作用。在新公司法框架下,诸如股东权利丧失等新型纠纷,也需这两种机制的有效配合,以确保当事人权益得到妥善解决。

新公司法争议焦点增多

在新公司法实施后,股东权益受损和董事高管侵害债权人权益的争议逐渐显现。以股东权益受损为例,旧法体系下相关法律法规存在不足,公司内部权力分配不明确,常导致股东权益受损且维权困难。新公司法虽明确了规则,但在具体操作中,对股东权益受损的界定仍存在分歧。类似地,董事和高管侵害债权人权益的争议同样突出,尤其是在公司复杂的运营架构中,如何准确界定高管责任成为争议焦点。此外,这些争议在不同地区和不同规模的公司中呈现不同形式,亟需关注和解决。

上国仲的贡献与成果

上海国际仲裁中心自成立至今已有36载。在这36年间,该中心持续致力于推动上海法治和国际化商业环境的构建。其裁决量超过2.7万件,这一数字充分展示了其活跃状态。这些裁决覆盖了来自全国各地及93个国家的当事人,显示出上国仲的国际影响力。作为处理中外合资及外商投资企业纠纷的先行者之一,上国仲在处理对赌协议和VIE结构公司章程纠纷方面也位于上海前列。其存在为本地及外资企业提供了法治保障。

研讨会的深远意义

此类研讨会并非单纯的学术讨论,其具有重大影响。它堪比推动公司法律进步的动力源泉。此类活动促使不同观点相互碰撞,融合,进而催生新的理论成就。这些成就将有助于指导公司法的实际应用。对企业而言,能够更深入地理解新公司法的框架,优化内部管理,并妥善处理外部纠纷。对整体商业环境而言,此类研讨活动亦有助于吸引更多国内外投资,增强上海在全球经济舞台上的影响力。众人对于此类研讨会应多久举办一次,意见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