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地区发生了一起因合同采砂而触犯刑责的案件,此事件背后交织着诸多繁复因素。涉案企业和投资者尽管投入颇多,却遭遇了调查之虞,矛盾焦点突出,引发深思。
合同之下的承包开采

宜宾市华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参与了由政府和国有企业引领的采砂工程。在兴南公司获得开采权后,该权转至江峰公司手中,江峰公司随后将部分采点的工作外包给了众鑫公司。随后,众鑫公司的开采业务被转移至华卉公司。这一系列公司间的转包行为构成了采砂项目的合同结构。据南溪区水利局的知情人士透露,由于江峰公司面临资金不足的问题,华卉公司改为支付管理费用并自行销售砂石,这一连串的业务转移标志着事件的开始。
2015年7月1日,长江实施禁采措施之前,华卉公司经江峰公司授权,开展了砂石的销售活动并支付了相应费用。这一行为显示出华卉公司的行动是在获得特定授权的基础上进行的。
超采行为被处罚
2018年9月13日,南溪区水利局核实发现,兴南公司及江峰公司未依照采砂许可证进行开采。其超采量达到了482.3万吨。而在此前规定的开采期限内,批准的开采量仅有84.2万吨。这一超采行为明显违反了相关规定。
华卉公司开采的砂石虽未收到兴南、江峰公司的费用,却遭受了行政处罚的罚没。这一行为对华卉公司造成了显著的经济损失。尽管华卉公司坚持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却意外地成为了间接的受害者。
补偿协议及执行
2019年2月2日,工作小组决定对罚没砂石进行补偿。补偿金额为每吨32元,由兴南公司支付给江峰,随后再转交给华卉公司。为此,南溪区财政部门向兴南公司借款1亿元,专用于此次补偿事宜。
江峰公司已支付部分款项,但至2023年2月28日,追加的1500万元款项遭遇冻结。这一情况反映出补偿流程的复杂性,导致华卉公司未能获得其应有的补偿金额。
被指控非法采矿
华卉的实际负责人韩波被检方指控在采矿许可证未续期的情况下,擅自扩大了开采规模。从2015年6月至同年6月30日,他开采了超过530万吨的矿产资源,这一数量远超原本批准的9万吨。这一指控导致韩波及其余8位投资人的案件被正式立案调查。
韩波虽称有正当理由,然而检方指控的超采量事实显现了此案在法律层面所遭遇的严峻挑战。
行业监管的角色
2015年5月30日,南溪区水利部门开采期限届满。随后,该部门发现存在继续开采现象,并已将情况逐级上报。据此可见,行业监管部门在那时已经开始履行监管职责。
需考虑监管是否实现了对公司行为的及时有效管理。监管若足够有力,超量开采现象或许不会如此突出。
公司和投资人的处境
华卉公司等多家机构投资数十亿资金尚未收回,目前正遭遇可能承担刑事责任的困境。涉及的8位投资者亦深受此事影响。这一事件不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还引发了个人层面的法律责任问题。
涉及这些事件的当事人将面临何种选择?他们的处境是否确实有正当理由。对此,您的观点如何?期待您的点赞、转发,并在评论区分享您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