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领域,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往往引发公众的强烈情感响应。紫金县人民检察院运用“支持起诉+”模式,成功化解了两名未成年人的监护权纠纷。这一事件生动体现了法律的温情与效力。
事件缘起
2015年,林英成为林马的儿媳,与李华结为连理,共同生活。不久,家庭情况发生改变,牵涉到子女的监护权和抚养权等问题。紫金县检察院迅速介入调查。截至2024年8月,该院已展开保护两名未成年人权益的行动。紫金县众多民众对此案表示密切关注,期待公正得以伸张。
紫金县检察院在掌握相关信息后,向林马可提出了提起民事诉讼的建议。经初步审查,林马符合提起诉讼的基本要求。这一举措给处于困境中的林马注入了新的生机。
审查工作
案件一经接收,负责的检察官立即启动了调查流程。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审查环节极为关键。在此环节中,检察官必须保持极高的严谨性和细致度,务必确保不疏漏任何细节。
经过详尽调查和核实,相关检察官依据《民法典》规定,从被监护人的最大利益出发,裁定剥夺了李华的监护权,并指定林马为小怡和小凤的新监护人。此判决是基于丰富法律条文和详实调查证据的充分支持。
多方走访
紫金县检察院的检察官在案件处理期间多次前往林马家。其目的不仅在于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还在于对两名儿童的日常生活给予密切的关心。
检察官积极与村委会、学校等组织进行沟通。通过这些不同维度的交流,对孩子们的日常生活有了深入认识,为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奠定了重要基础。这一行为体现了检察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全面信息收集的高度重视。
协调保障
紫金县检察院积极为两名儿童争取更坚实的生存和学习环境,并与当地镇政府积极交流。经过持续努力,该机构成功帮助林马为小怡和小凤处理了“孤儿”的相关手续。
紫金县民政局对“无人抚养”的儿童申请进行了处理。这一行动展现了不同部门在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上的协同努力。此类跨部门协作机制,业已成为解决未成年人权益问题的有效方式。
综合履职
紫金县检察院积极全面执行其职责。该院着力强化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在处理该案件的过程中,负责的检察官将案件线索移交给了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这一行动与多个部门的协作,共同促进了司法救助工作的进展,充分展现了其持之以恒的努力。
调查结果显示,小怡和小凤符合国家司法援助的条件。紫金县人民检察院随即启动了援助程序,向她们提供了20000元的援助资金。这一措施有效缓解了她们的生活负担。
地区举措
河源市检察院扩大了工作范围。自本年度开始,开展了“司法援助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和“聚焦生活困境中的女性,加强专项司法援助”两项活动。已向111名来自农村且生活困难的个人提供了援助,并发放了总计111万元的援助资金。
河源市检察院与市妇联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该文件旨在加强双方在妇女权益保护方面的协作。这一举措体现了河源市司法机关和相关部门对弱势群体权益保障的重视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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