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水害防治刻不容缓!2024 年底前必须完成这些任务  第1张

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问题持续受到广泛关注。近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一项通知,对煤矿水害防治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通知中提出的诸多措施,直接关系到煤矿的生产安全以及从业人员的切身利益,因此,这些内容已成为当前的热点话题。

高度警觉水害

煤矿生产中,水患是关键的安全隐患。我省的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煤矿企业均需保持高度警惕。历史多次煤矿事故,多因对水患认识不足所致。众多煤矿地处地质条件复杂区域,稍有不慎,地下水或积水便可能对开采作业构成重大威胁。因此,各煤矿企业需杜绝麻痹思想,将水患防治工作置于核心位置。同时,当地监管机构亦需肩负起责任,积极宣传并强调水患的危害性,促使煤矿工作者从思想层面重视起来。

通知的发布旨在构建一道全方位抵御水患的防线。唯有各级部门积极行动,才能有效预防水患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此举不仅关乎企业效益,更关乎众多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如何实现各部门间的有效协调与配合,成为关键问题。

隐蔽致灾因素普查

通知中明确指出,必须实施隐蔽致灾因素的全面普查。煤矿企业需严格依照全面普查和周期性实施的原则行事。至2024年底,需特别针对采空区、废弃井筒等区域进行普查。以山西部分老矿区为例,采空区积水状况复杂,若未彻底查明,采掘作业将面临极大风险。对于未得到有效治理的隐蔽致灾因素,相关区域内的作业活动将被禁止。此外,市县监管部门需加强监督检查,对普查报告进行审查,并对未按时完成普查的单位,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这些举措在当前背景下具有重要意义。过去,不少煤矿事故的发生源于对潜在灾害因素的忽视。监管部门增强审查力度,旨在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然而,在实施过程中,煤矿企业可能会因成本增加而抵触执行这些规定。

持续帮扶工作

我省对部分特定煤矿实施水害防治援助。对于地质水文条件复杂、存在老空水害风险的煤矿,建议与科研机构等建立技术合作关系。省内存在众多小规模煤矿,其资金和技术实力相对较弱。通过合作专业团队,可显著增强水害防治水平。专业团队可利用其专业知识对潜在水害风险进行深入剖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策略。

这种帮扶措施有助于提高煤矿行业的水害防治能力。然而,为了确保帮扶的持续有效性,关键在于构建一个公正的评价体系。该体系需能够准确衡量帮扶效果,并推动双方在合作中取得更佳成果。

强化防治措施

煤矿企业需加强水害防治体系,确保双重预防和控制措施得以实施。这涉及到完善相关制度,配备完备的物资和设备。通过制度约束采掘活动,并在硬件上确保救援设备充足。目前,部分煤矿仍面临防治体系不完善、应急救援物资短缺的问题。这一要求将显著改善现有状况。

在实际操作层面,确保制度得以有效实施,物资设备充分发挥其功能,煤矿企业应如何强化内部管理以实现这一目标?

推广新技术

新技术、新装备及新工艺的广泛应用已成为必然趋势。各级政府部门及煤矿企业应携手合作,确保水害预警监测系统能够充分发挥其在线监测和预警防范的作用。在山西,部分现代化大型煤矿已率先开展先进技术的尝试,例如,运用智能设备来探测水害风险。

此举有助于增强整个行业抵御水患的能力。然而,在新技术推广的过程中,可能会遭遇成本较高、操作人员技能不足等挑战。针对这些问题,应如何有效应对?

严格监管执法

监管部门需尽责执行,着重审查普查及措施执行状况,对重大安全隐患及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此举是确保前期要求得以有效执行的枢纽。例如,以往某些煤矿存在违规开采现象,监管机构一经严格执法,便迅速遏制了此类风险行为。

在执法行动中,如何保障执法的公正性,确保在执行监管任务的同时,不影响煤矿的日常运营?这一问题值得广大读者关注并提出见解。此外,本文亦期待得到您的点赞与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