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为填补炒股亏损,竟千方百计将权力变现  第1张

10月31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官方网站发布了一条备受瞩目的消息。消息指出,四川中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前党工委副书记兼管委会主任陈志军,为了弥补炒股造成的30万元以上损失,竟然将手中权力转化为私利。这一事件揭示了一系列深层次问题。

农村出身的陈志军

陈志军,一位出身农村的干部,起初在基层岗位上崭露头角。他的出身和早年经历昭示了他对民众疾苦的深刻理解以及对肩负责任的深切感知。他脚踏实地,从基层岗位一步步攀升。在初期,他也曾为工作不懈努力。然而,自从被任命为中江县城区南华镇党委书记,他的生活轨迹发生了变化。都市的喧嚣、虚荣心的膨胀和外界赞誉的包围,逐渐让他迷失了自我。他遗忘了最初的信念,未能保持基层干部应有的优秀品质。

在持续的职位晋升历程中,他理应将主要精力投入到更优质地服务民众、为地方发展作出更大贡献。然而,他却偏离了正轨,这种从农村背景到在都市迷失自我的转变,颇具深意。

谋求升官发财

陈志军自幼生活在艰辛之中,随着事业的发展,内心却滋生了不轨之念。自2010年起,他被提拔至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工商局党组书记等关键职位,行为举止开始偏离正轨。他频繁参与各类宴席,沉溺于灯红酒绿的生活,对物质的追求日益膨胀。他企图通过股市这条“快速致富之路”实现财富积累,为此筹集了200余万元资金投入股市。然而,事与愿违,几年间亏损超过30万元,这一事件成为他堕落的开端。

他理应知晓,作为公职人员,其身份不应涉足股市此类投机活动,更不应在遭受损失后,试图利用职权来挽回损失。其追求官位与财富并进的念头,本身就违背了公职人员应有的职业道德。

权力变现的开端

陈志军心态失衡,试图通过各种手段将手中权力转化为金钱,以填补高达30余万元的亏空。在此过程中,他的多项行为均触及了纪律法规的底线。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揭露,陈志军长期担任中江县乡镇及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其身边聚集了众多“围猎者”。在担任某乡镇一把手期间,他甚至收受商人老板超过20万元的“感谢费”。陈志军毫无羞耻地将组织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了个人谋取私利和受贿的工具。

他的权力日益增强,然而,对纪法的敬畏之心却逐渐减弱。他心中所想,不过是利用手中权力换取金钱,以填补股市亏损的空缺。这种对权力的错误理解,使他愈发深陷受贿的泥潭。

多次受贿详情

担任县商务局局长期间,龚某某,一位酒店业老板,意图吸引投资并希望降低土地购置成本,遂向陈志军赠送了10万元作为“感谢”。陈志军对此表示接受。在担任县工商局局长时,他更是收取了4万元作为“服务费”,以换取他人业务承揽的机会。后来,他被调任为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在此职位上,他在土地出让、项目资金拨付等多个环节,为商人提供了诸多便利,频繁做出违背原则的行为。

2018年,中江县引入了一项关键的旅游和乡村振兴项目。该项目的实施需要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调整空间规划。到了2021年,项目的负责人马某为了此事多次向他求助,并赠送了8万元作为“感谢费”。他随即利用自己的职权提供了帮助。这些受贿行为间接揭示了当地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可能存在的监督漏洞等问题。

受贿金额确凿

经调查,陈志军在2007年至2022年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款支付、职务提升等方面协助了25名管理服务对象,并接受了总计185.5万元的财物。特别在2019年6月至2022年4月,担任县自然资源局局长期间,他利用职权在国土空间规划、土地用途管制、用地保障等领域为他人提供便利,受贿金额已超过100万元。这一巨额受贿数额,令人深感震惊。

这表明,随着他官位的不断攀升,其贪婪之心日益加剧。权力对他而言,已转变为聚敛财富的手段。他完全无视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受贿行为已演变成毫无顾忌的肆虐。

最终判决结果

2023年1月,陈志军接受了德阳市纪委监委的纪律审查与监察调查。同年8月,他遭受了党籍和公职的双重开除。进入2024年2月,陈志军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需缴纳人民币30万元罚金。这一判决,恰是他滥用权力、背离干部职责所应承受的后果。

对于陈志军所受的处罚,公众普遍存在疑问,是否已达到应有的程度?我们期待广大读者能积极参与讨论,给予评论、点赞并转发这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