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关简化审批流程、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信息备受瞩目。山东发布的《方案》对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内部联动流程进行了优化,这一改革举措预计将减轻企业负担,对推动经济向高质量发展迈进具有重大意义。那么,这一改革背后具体采取了哪些措施?
明确适用范围
在审批流程中,各地区间常出现审批标准不一的现象。《方案》对此作出具体规定: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入河排污口设置两项事宜由同一机构负责审批,则可实施联动审批。该规定基于实际审批状况,为分类审批的实施提供了参考,并有助于在适宜范围内提升审批效率。在山东省,各市县在执行相关审批任务时,依据此规定,能够有条不紊地推进联动审批,有效避免了混乱。此外,此规定亦有利于同一审批机构对两项事宜进行高效整合。
该规定的推行有利于优化监管资源配置。例如,在部分区域,若存在多个审批机构对同一企业执行类似审批流程,极易导致重复审查,进而消耗企业大量时间和精力。明确适用范围能够有效降低此类现象的发生频率。
优化审查环节
为增强执行力度,相关部门对审查流程进行了改进。在实质性审查阶段,审批机构将重点核实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以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为例,将检查排污口设置是否满足环保法规对水体保护的相关要求。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方面,则会对项目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及相应的应对措施是否合法合规进行审查。
在形式审查环节,重点核实申请是否符合联动审批规定的范围、申请文件是否完备并符合法定格式等要素。此环节旨在保证申请材料满足基本的审批标准。若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未满足形式审查的标准,需进行补充或修正;否则,将可能延误审批流程。
申请材料提交
提交申请材料标志着审批流程的开端。《方案》中明确指出,申请单位在申请阶段可以一次性提交两项审批所需材料,同时需保证这两份材料内容的统一性。此规定显著减少了企业的等待时间和精力投入。过去,企业需分别准备两种材料,并向不同部门或窗口分别提交,而现在只需一次操作即可完成,极大地提高了效率。
若选择线上途径进行申请,需在山东省政务服务网上进行操作。此外,企业在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时,应一并提交《联动审批申请书》。此规定顺应了当前数字化办公的潮流,极大地便利了企业通过互联网便捷地完成申请流程。
受理工作流程
受理流程已得到改进。审批机构现可同时接收申请单位提交的两个审批事项的相关材料。依据规定,分别进行形式审查,此举有效减少了企业需在不同部门间多次往返提交材料及等待受理结果的状况。以一家化工企业为例,若其欲开展新项目建设并涉及入河排污口设置,此前可能需先至一窗口提交环境影响评价申请材料,待受理结果后,再至另一窗口提交排污口设置申请材料;而现在,这些申请可一次性得到受理。
审批阶段,相关部门主要审核材料的完备性及其他相关要素,以验证其受理的合法性及合理性。只有当受理获得批准,项目才会继续推进至下一阶段的实质性审查。
审批工作时限
关于入河排污口设置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审批的时限,执行各自的审批期限。该规定确保了原有审批的合法性,同时,在联动审批机制下,亦能提升审批效率。各审批事项均遵循特定的流程与时间限制,依此各自时限进行,确保各环节的有序推进。
时限的规定对于审批机构合理规划工作流程具有重要意义。例如,它能够避免因两项审批事项联动处理而对其他独立审批项目造成时间上的影响,同时确保河流排污口设置审批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优质完成。
表单合并举措
为实现办事流程从“多窗、多次”向“一窗、一次”的转变,推动申请表单的多表合一成为关键措施。《方案》明确了《入河排污口设置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审批申请书》的格式,此举便利了申请单位。企业可依据需求迅速提交联动审批申请,从而提高了办事效率。
对那些曾受繁琐申请流程之苦的企业而言,这一变化无疑是极大的利好。以一些小型企业为例,它们可能因缺乏专业申请人员,面对繁杂的表格填写常常感到无所适从。如今,表单已合并为一,内容更为简洁易懂,使得企业能够轻松便捷地完成申请流程。
《方案》的实施预计将对企业和经济发展产生正面影响。关于这一审批流程的优化,是否能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普及,值得深思。期待大家给予反馈,点赞、分享并积极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