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 17 人被判死刑!余华英案为何要发回重审?专家解读来了  第1张

10月25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则判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判决结果显示,余华英因犯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死刑。令人意外的是,余华英在庭审现场提出了上诉。这一事件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真相?

余华英犯罪事实严重

的社会影响极其恶劣。10月25日,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告人余华英因拐卖儿童被依法认定。其犯罪事实触目惊心,涉及拐卖17名儿童。此犯罪行为对众多家庭造成了深重伤害,孩子们被迫离开家庭,父母和家人陷入漫长的寻子之路,承受着无尽的痛苦。受影响的家庭众多,由此可见,该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极为严重。

每个孩子的被拐卖,对于这些家庭而言,都意味着一道深重的创伤,而17个孩子的遭遇,则对应着17个饱受折磨的家庭。

一审判决结果死刑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作出死刑判决,同时剥夺其终身政治权利,并没收其全部个人财产。这一裁决充分展现了法院对拐卖儿童这类严重违法行为的坚决打击立场。我国持续强化对拐卖儿童犯罪的打击力度,旨在保障儿童权益,维护家庭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在刑法框架内,拐卖儿童罪的定罪量刑将综合考虑拐卖人数、犯罪情节等因素。余华英涉及拐卖17人,其犯罪情节被认定为特别严重。

余华英当庭上诉

法院公布判决之际,余华英作出一令人瞩目之举,当场宣布将提起上诉。此举随即引发了公众的广泛疑问和热议。众多网友提出诸如“既然都是死刑,为何还要上诉”的疑问。这反映出公众对司法流程及犯罪量刑的把握存在显著分歧。从余华英个人立场出发,她选择上诉可能是因为对判决中的某些认定持有异议,或希望争取个人权益。

完整刑事评价体系阐述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伟提出了专业见解。在完整的刑事评价体系中,不仅最终的刑罚至关重要,事实的认定和法律的评价同样不可或缺。以余华英拐卖17人的案件为例,若仅对拐卖11人的行为进行认定和评价,则评价是不全面的。法治精神要求不遗漏罪犯的任何罪行。即便最终结果可能都是死刑,也不能忽视对部分犯罪行为的评价。将案件发回重审,符合依法办案的原则。

不同死刑判决蕴含的正义区别

徐伟强调,无论是原审还是重审,死刑的判决都是适用的,然而正义的实现范围却存在差异。例如,若因拐卖11名儿童而判处死刑,这一判决体现了11名儿童及其亲属所追求的正义。同样,若因拐卖17名儿童而判处死刑,其背后所蕴含的正义则涉及17名儿童及其亲属。这种差异主要源于在重审过程中,更多被拐卖儿童及其家属的参与程度以及对权利的实现程度。在重审中,更多家庭得以参与其中,拥有表达诉求的机遇。

余华英上诉权利的法律依据

徐伟针对余华英是否可继续上诉的疑问作出回应。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若案件在发回重审前,原审属于第一审,那么重审后所作出的判决或裁定均可提起上诉。余华英的案例即属此类,尽管经过重审,判决依然是一审判决,而非终审判决。因此,她拥有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权利。若省高院维持死刑判决,该判决还需提交至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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