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通常被视为与时间竞速、为生命传递的象征。但近期,却发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的事件。原本旨在救助患者的救护车,却导致车上患者家属受伤致残。这一事件引发了关于急救中心和保险公司责任划分的争议。目前,该案件的进展引起了广泛关注。

事件回顾

2022年元旦的早晨,黄女士紧急拨打救护车,陪伴丈夫前往医院。情况紧急,然而谁也没料到途中会发生意外。因路面状况不佳,救护车颠簸不已,导致黄女士在车内遭受撞击。黄女士回忆,车辆驶入坑洞后,她从座位上被弹起,撞到车顶后又重重落下,随即失去了行动能力。这次撞击导致她胸椎压缩性骨折,经鉴定,伤情达到了九级伤残。这一事件迅速引起了广泛关注,因为救护车本应是安全可靠的运输工具。随后,黄女士对急救中心提起诉讼,索赔总额超过52万元,包括医疗费用和残疾赔偿金等。

一审法院判决要求急救中心和保险公司共同承担全部赔偿义务。然而,急救中心对于一审判决结果表示不满,遂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并要求将双方承担的赔偿比例各调整为一半。

救护车颠簸致患者家属九级伤残,52 万赔偿责任谁来担?  第1张

急救中心观点

二审法庭上,急救中心陈述了他们的观点。救护车在执行任务时需要保持较高速度,以迅速将患者送达医院。这一速度要求使得救护车无法像普通车辆那样平稳缓慢地行驶。受急救中心委托的诉讼代理人指出,他们不对救护车的行驶平稳度提出过高要求。然而,黄女士未听从工作人员的安全带提醒,这是她受伤的主要原因。他们据此认为,在此情形下,黄女士应承担部分责任,因此建议调整赔偿责任的分配比例。

实际情况表明,若救护车需与私家车般平稳行驶,恐将延误患者救治的宝贵时机。在紧急救援行动中,其核心职责是迅速将患者运送至医疗机构。

黄女士陈述

黄女士持有不同看法。她认为未系安全带有其原因。上车后,工作人员要求操作随申码,她便拿出手机进行操作,双手因此无法使用。车辆剧烈颠簸的原因在于驾驶员未能准确预测路况。黄女士认为,作为救护车驾驶员,有责任确保乘客安全,因此急救中心应承担全部责任。这种观点并非个别,患者家属通常处于弱势地位,乘坐救护车时多处于紧急且混乱的状态,谁又能料到因救护车颠簸而遭受严重伤害?

法院判定依据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完毕后提供了判决的依据。依法使用安全带是交通行为的基本规范。黄女士在乘坐机动车时未遵守系安全带的法规,存在个人责任。法院指出,若黄女士当时系好安全带,她本可完全避免受伤,或者即便受伤,伤势也能显著减轻。此外,救护车的使命是“时间即生命,效率即希望”,在执行紧急任务时,确实无法对车辆行驶的平稳度或乘客是否系安全带等细节有过高要求。

判决结果

一中院对案件进行了重新审理,并作出裁决,认定急救中心和保险公司需共同承担事故责任的50%。裁决考虑了黄女士未系安全带这一个人过错,同时也考虑了急救中心作为专业救护机构应承担的相应责任。该判决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双方权益的平衡。

救护车颠簸致患者家属九级伤残,52 万赔偿责任谁来担?  第2张

事件启示

此事亦引发了众人深思。乘坐救护车的人员即便身处紧急状况,亦应恪守基本安全准则,如系好安全带,此举关乎个人生命安全。至于急救机构,在全力进行急救工作的同时,是否也应加强对车内人员安全提醒的重视?这无疑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该事件受到了广泛关注,关于此判决的合理性,您如何看待?诚挚邀请您点赞、转发,并在评论区分享您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