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证券虚假陈述案件时,经听证程序确认了原告资格的合法性;此举不仅补充了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还对其进行了完善;因此,该行为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裁定结果公布
2025年5月15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处理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时,发布了一项关键判决。该判决认定33324名投资者具备原告资格。一旦此判决正式成为定论,市中院将迅速公布原告信息的查询途径。此判决不仅为诉讼的进一步推进打下了坚实基础,而且让众多投资者对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了更加清晰的认知。
集体诉讼起由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亦称投服中心,作为投资者的代表,促进了集体诉讼的启动。至2024年12月3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特别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这一举措标志着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正式进入实施阶段。投服中心根据公告所规定的权利人资格,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获取了权利人名单,进而将该名单报送至法院。
被告提出异议
部分被告对投服中心所提供的权利人名单提出了不同意见。这一举动导致了案件状况的变动,双方在权利人资格的确认上出现了不一致。异议的提出不仅增加了案件的复杂性,同时也突显了后续审查工作的重要性。
听证程序审查
2025年4月28日,市中级法院就部分投资者是否具备成为合格原告的资格举行了公开听证会,旨在化解相关争议。在审理过程中,法院明确指出,专业机构投资者在证券市场的投资能力、知识水平、经验积累以及决策流程等方面与普通投资者存在显著差异,此外,他们在证据提供和诉讼能力方面亦存在区别。因此,他们并不属于那些受到该诉讼制度特殊保护的群体,并且他们未能达到成为合格原告的必要条件。
未列入处理方式
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于不在代表诉讼原告名单中的权益拥有者发表了明确立场,指出他们有权自行启动诉讼程序,此举旨在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该决定为那些尚未获得诉讼资格的权利主体开辟了救济渠道,确保了他们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利的正当性。
裁定意义显著
市中级法院依照听证程序对权利人名单进行了审查,并据此通过裁定确定了符合资格的原告,此举在特别代表人诉讼的程序上完成了空白环节的补充。裁定中提到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并非作为特别代表人诉讼原告资格审核的特定条件。此做法使得案件处理更加集中于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这同时也彰显了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的核心原则,并且为该制度的持续改进提供了实际操作的范例。
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美尚生态案件的特别代表人诉讼过程中,对符合资格的原告所作出的裁决引起了广泛的关注,这一裁决的示范作用以及它是否会对后续类似案件的审判产生深远影响,成为了公众讨论的热点话题。鉴于此,我们诚挚地邀请广大读者参与到这场讨论中来,并恳请各位在阅读完毕后给予点赞及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