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最新修订版自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一举措标志着我国文物保护工作迈入了依法管理的全新阶段。为有效实施该法律,苏州市在4月份举办了专门的培训活动,吸引了超过120名人员参与,旨在增强他们依法保护文物的能力。

培训举办背景

自今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版正式实施。为了确保新法在实际操作中得到有效执行,4月1日下午,当地文物管理部门与苏州市古迹遗址协会合作,于市公共文化中心美术馆报告厅举办了专项培训活动。此举体现了对法律实施的高度关注,旨在提高文物保护的法制化程度。

参训人员范围

本次培训吸引了众多相关人士的关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文物局)下属业务部门及直属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各市区文物管理部门的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以及苏州市古迹遗址协会的成员单位代表,共有120多人参与。与会者普遍期待通过这次培训提升文物保护工作的能力。

特邀专家授课

彭蕾,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的研究馆员,以及中国文物学会法律专委会的副主任委员,受邀为本次培训提供专题指导。她利用丰富的专业知识,对立法的背景、修订的思路以及关键条款进行了深入解析。通过这些讲解,彭蕾帮助参训人员建立了一个全面的法律知识体系。

新增内容剖析

彭蕾深入分析了文物安全责任体系构建和考古工作模式创新等新加入的议题。其中,新的文物安全责任体系确保了文物保护各阶段责任界定清晰。通过具体案例分析,参训人员得以更直观地认识到这些新内容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

现场交流氛围

文物保护法修订施行!培训会有哪些干货?  第1张

培训会现场气氛活跃,参与者围绕不可移动文物的活化利用、文物保护与城市更新协同发展等焦点议题与专家进行了深入探讨。大家踊跃提出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专家逐一给予解答,这种双向互动显著提升了培训的实效性。

培训后续影响

苏州市文物管理部门将利用此次培训作为推动力,不断加强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执行,确保文物保护责任的履行,探索新的保护与利用途径,从而为苏州文物保护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此次培训可能标志着苏州市文物保护工作迎来新的发展契机。

在苏州举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版)专题培训会上,与会者对新的法规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同时专业水平也得到了显著提高。此种培训模式是否可在其他地区进行复制与推广,值得关注。